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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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輛自行車1936年,日本退伍軍官、財閥小島和三郎,在天津第四區小孫莊靠近周公祠的鹽坨地老閘口一帶二百餘畝地,劃線上樁,建起四、五間廠房,裝備了百餘台日本製造的舊機器,招募200餘工人,掛起了“昌和工廠”的牌子(即天津腳踏車廠最早前身)。生產腳踏車車架、車圈、前叉、曲柄、輪盤、泥板、三套軸等腳踏車主要零部件,加上部分由日本運來的零件,組裝26英寸深綠色腳踏車,取名“鐵錨”牌,月產900輛腳踏車,這也是全國最早最大的腳踏車廠。
1949年1月天津解放後,天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工業接管處派人接管了工廠,暫定名為“軍管天津機器/第二分廠”直屬天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領導,1月底在多方面支持下,工廠全面復工,2月份開始正式生產腳踏車,並調撥十三萬斤小米作為生產經費。到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該廠被正式命名為“天津腳踏車廠”。
1950年4月,天津腳踏車廠開展了“造新中國一代堅固、耐用、美觀、輕快的腳踏車”活動,二十多名工人同志自願組成了試製組,他們解剖分析了荷蘭菲利浦、日本堀井和英國鳳頭等各國名牌車,取其所長、避其所短,合理改進,借來繪圖用具,用木板當圖板,精心設計,反覆篩選,並綜合了工人民眾的上百條建議,制訂出造新車的方案。經過反覆試驗改進,對加工工藝和工裝設備做了較大改動。比如將車架結構進行改進,上管長度改為640毫米長,三、五通接頭改為大爐銅焊,加寬了車把尺寸,改進了熱處理滲碳配方。為解決新車的材料問題,工人們用壓延機把廢油桶軋製成規格材料,改造了舊模具。
1950年7月5日,十輛樣品車造出來了。經過嚴格技術鑑定、性能試驗和質量檢驗,新車性能質量遠遠超過了“中字”牌腳踏車。為了比擬它結實、輕快、漂亮的特點,工人們親切地稱它為“飛鴿”,上級也批准將這種車正式命名為“飛鴿”牌。從此新中國第一個全部國產化的名牌腳踏車誕生了,1951年1月又正式淘汰了“中字”牌腳踏車,將“飛鴿”牌腳踏車成批地投放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