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成人高考醫學綜合模擬試題

醫學倫理學發展的三個階段 1.傳統醫學倫理學 :即醫務倫理學 2.現代(生物)醫學倫理學:3.生命倫理學:

生命倫理學的具體任務是:面對道德難題,為人們的行為作出合理的選擇。

倫理學的基本任務是:1. 做人道理的感悟 2. 面對困惑的選擇 3. 幸福和諧道路的尋求

作為科學的醫學其任務是解決“能”或者“不能”的問題,而倫理學的任務是面對醫學技術在實際中的套用,提出“應該”還是“不應該” 的問題。

醫學倫理學是一門研究醫學中的各種關係,以解決現實醫學中種種道德難題和衝突的綜合性交叉性學科。又稱道德哲學,核心是醫患關係問題

臨床生命倫理學的核心內容:醫學人道主義

醫學人道主義的核心內容 : ①尊重病人的生命及其價值 最基本的。 ② 尊重病人的人格與尊嚴 最本質的。 ③尊重病人平等的醫療權利 尊重的具體體現。 ④ 對社會利益及人類健康利益的維護。

醫學倫理學原則

(一)生命神聖與價值原則(倫理學的最基本原則)1.尊重人的生命——道德義務

2.尊重生命的價值——道德責任

(二)有利無傷原則 1.有利與無傷的關係。

2.醫療傷害的種類 ①技術性傷害: ②行為性傷害: ③經濟性傷害:

(三)尊重與自主原則

(四)公正與公益原則

醫學倫理學原則的套用的主次序列:首位是生命價值原則,其次是有利無傷原則、尊重與自主原則、公正與公益原則。

醫—患關係的概念:醫—患關係是指在醫療過程中,醫務人員與病人為了診斷和治療的需要所建立起來的相互間特定的醫治關係。醫—患關係包括技術關係與非技術關係

技術化、商業化、民主化、法律化,這就是醫—患關係的現代特徵。

建立人道醫患關係的原則:

1、確立臨床醫學人的價值原則。2、堅持對患者全面負責。3、發揚人類應有的同情心。4、避免“科學主義”的影響。5、努力學習人文科學知識 .6、提高人際關係交往能力

適合我國國情的病****利的基本內容: 1、病人的醫療權 2、病人的參與醫療權 3、病人的醫療自主權和知情同意權 4、病人的隱私保密權。5、病人的拒絕治療和拒絕實驗權 6、病人的醫療監督權

干涉權:是指在一些特定情況下,醫生用來限制病人自主權,以達到完成醫生對病人的職責與義務的權利。

醫生干涉權使用的二個特點:1.醫生的行為是善的,一切都是為了病人的利益。2.有關決定由醫生代替病人作出,而不是由病人作出。但是,醫生行使干涉權必須合理且有所監督。

醫患權利與義務的關係

①醫生權利與醫生義務的關係:義務是權利的前提;②醫生權利與病****利的關係:醫生權利服從病人醫療權;③醫生義務與病****利的關係:醫生義務與病****利是統一體。

知情同意的含義:在醫療中,醫務人員(醫方)向病人提供有關診療方案及與此方案相關的足夠的信息,由病人作出選擇和決定

知情同意具有以下特徵:①義務性: ②意向性: ③自願性: ④形式多樣性:

知情同意的四個要素:①信息的揭示: ②信息的理解: ③自願的同意: ④同意的能力:

知情同意的意義:①知情同意是自主原則的集中體現。②知情同意有利於建立合作的醫—患關係。③知情同意可以減少民事和刑事責任。

講真話的原則與藝術醫療上講真話的藝術應該在維護病人利益的原則前提下,考慮對什麼人、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講真話。

醫療保密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中,不向他人泄露能造成不良醫療後果的疾病有關信息的“信託行為”

保密的意義:①是尊重病人自主權、病人人格尊嚴的重要形式。②是醫—患關係維護的重要保證。

人體實驗的原則: 1.知情同意原則2.有利無傷原則3.為醫學目的原則4.實驗對照原則

高醫學技術的價值: ①科學價值: ②社會價值: ③道德價值:

高技術運用的現實道德問題1) 影響醫療資源的分配(2) 治療代價與生命質量的矛盾

臨床技術運用的最最佳化原則:① 積極獲取最佳療效 ② 確保診療安全無害,提倡微創醫療 ③ 竭力減輕病人痛苦 ④ 力求降低醫療費用

器官資源的分配 ⑴ 醫學標準。 ⑵ 非治療標準。 ⑶ 綜合因素標準。

人的生命的本質特徵:具有意識和自我意識。人是具有意識和自我意識的實體。

正是人的意識和自我意識,使人在從受精卵開始到最後死亡的發展過程中,從生物人的特徵發展到具有人格人的特徵。

人的自我意識產生需要兩個條件:第一,人的大腦結構和功能的正常,這是自我意識產生的物質基礎。

第二,人的社會關係是自我意識產生的源泉(社會環境條件)。

人的生命價值由兩個因素決定:

一是生命自身的質量價值。這是生命的內在價值,這種質量越高,可體現的價值就越大。

二是生命對他人對社會的意義和影響。這是生命的外在價值,外在價值是人生命存在的目的。

強調生命的價值就是強調生命對社會、他人以及對人類的意義。

生命質量概念在臨床上的套用:

①當維護生命需要必然要犧牲生命的某些質量時,應滿足維護生命的需要。②當有可能謀求一定的生命質量,但又有可能對生命構成威脅時,應在保證生命的前提下,絕不放棄謀求提高生命質量的努力。③有益於維護“生命”,但不能保持最低的生命質量的治療措施,應予停止。④對嚴重殘疾兒的處理要考慮生命質量與代價。

大腦不再有功能或已經沒有功能的可能性,這實際上就是死亡。

指標是:1.對外部刺激或內部需要完全無知覺、無反應。2.沒有自主運動或自主呼吸。3.反射缺失。4.腦電波平坦。

確定和推廣腦死亡標準的實際意義

1. 使死亡標準更科學化。2. 有利於衛生資源的合理分配。3. 使更多的人得以新生。 4. 對於人壽保險、遺產繼承、民事、刑事等各領域的工作都有實際意義。

安樂死概念:患不治之症處於頻死狀態下的病人,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提出理智而一貫的要求,經過醫生的認可,用人為的方法使其在無痛苦的狀態下度過死亡階段而終結生命的過程。

安樂死的兩個前提條件,1.患不治之症處於頻死狀態的病人,2.肉體和精神極端痛苦。

安樂死人道和倫理原則的分析:從醫學倫理學的生命價值原則,自主原則,社會公益原則,維護生命尊嚴等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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