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規程(草案)
一、主辦單位:國家體育總局籃球運動管理中心
二、競賽日期和承辦單位
男子:
第一階段2012年3月20日至26日在福建晉江、四川綿竹、廣東廣州黃埔、河南漯河舉行。
第二階段2012年8-9月(待定)在浙江桐鄉、遼寧營口、內蒙古赤峰、黑龍江大慶舉行。
女子:
第一階段2012年3月1日至7日在四川廣元、重慶渝北舉行。
第二階段2012年8-9月(待定)在遼寧丹東、山東棗莊舉行。
三、競賽辦法
聯賽分A、B組、兩個階段分別進行比賽。
(一)組別劃分
男子:
A組為上一年度青年聯賽前16名的隊,第一階段蛇形排列分為A1、A2兩個小組;B組為17名以後的隊,蛇形排列分為B1、B2兩個小組;
女子:
A組為上一年度青年聯賽前8名的隊;B組為9名以後的隊;
上一年度沒有名次的隊,就近安排,分入各組,如某組參賽隊超過8支,比賽辦法按照補充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二)比賽辦法
第一階段進行預賽、半決賽和決賽(賽程為七天)。
1、預賽:採用單循環賽制,排出預賽名次(每隊兩天打三場);
2、半決賽:(每隊每天打一場);
預1vs預4
預2vs預3
預5vs預8
預6vs預7
3、決賽:(每隊每天打一場);
預5預8負vs預6預7負(7、8名)
預5預8勝vs預6預7勝(5、6軍)
預1預4負vs預2預3負(3、4名)
預1預4勝vs預2預3勝(冠亞軍)
(三)比賽採用中國籃球協會最新審定的《籃球規則》,並執行以下特殊規定:
1、上、下半時之間休息8分鐘。
2、每隊必須分成甲、乙兩組各6名運動員參加第一、二節比賽。第三、第四節上場隊員可自由組織。如某隊由於傷病不足10人,由對方教練挑選隊員上場比賽。
第二階段比賽辦法同第一階段。
(四)升降組:
男子:每年根據各組名次進行升降組,A組後4名次年降入B組,排在B組前4位置;B組前4名次年升入A組,排在A組後4位置。
女子:第一階段結束後,A組第7、8名降入B組,排在B組前2位置;B組前2名升入A組,排在A組後2位置,參加第二階段比賽。以第二階段名次作為年度最終名次。
(五)比賽採用中國籃球協會審定的《2010年籃球規則》。
(六)使用籃管中心提供給賽區的僑偉牌籃球七號(男子)、六號(女子)比賽用球。
四、參加單位及分組
男子:
第一階段:
福建晉江(A1組):廣東宏遠、浙江稠州、江蘇南鋼、浙江廣廈、遼寧恆業、東莞柏寧、福建、廣州自由人。
四川綿竹(A2組):山東、東莞新世紀、八一、山西中宇、北京、香港、四川金強、佛山。
廣東廣州黃埔(B1組):青島、河北清泉、天津、遼寧三溝、新疆廣匯、河北體育局、江蘇同曦、
河南漯河(B2組):吉林、黑龍江、上海、瀋陽東進、新疆體育局、湖北、 四川體育局
第二階段:
浙江桐鄉(A組決1-8名):第一階段A1、A2組1-4名進行比賽。
遼寧營口(A組決9-16名):第一階段A1、A2組5-8名進行比賽。
內蒙古赤峰(B組決1-8名):第一階段B1、B2組1-4名進行比賽。
黑龍江大慶(B組決9-16名):第一階段B1、B2組5-8名進行比賽。
女子:
第一階段:
四川廣元(A組):廣東、遼寧、八一、黑龍江、江蘇、北京、山東、河南
重慶渝北(B組):河北、沈部、四川、上海、湖北、(浙江、福建、重慶)
第二階段:
遼寧丹東(A組:決1-8名):第一階段A組前6名和B組前2名進行比賽。
山東棗莊(B組:決9名以後):第一階段A組7名以後和B組3名以後的隊進行比賽。
五、參賽辦法
(一)報名人數:領隊1人,醫生1人,教練員1名,助理教練1名,運動員15名 ,只允許確定的12名運動員參賽。如出現傷病,只能在報名表15名運動員中替換,確認參賽運動員名單、號碼後,不得更改。
(二)運動員條件:
1、年齡規定: 1992-1994年出生,但每隊允許報1990-1991年和1995年以後的運動員各3名。
2、運動員報到時必須接受資格審查。
(1)交驗中國籃球協會統一製作的《全國籃球協會運動員註冊及參賽資格登記證》。
(2)各賽區根據籃管中心資格審查結果確定合格的參賽隊員。
(3)賽區成績冊統一記載取消比賽資格的運動員名單。
(4)凡在成年隊註冊的適齡運動員,本年度(本賽季)未參加成年隊比賽,可以參加青年聯賽。
(三)比賽服裝:每隊須有兩種以上不同顏色、號碼清晰全隊統一的比賽服裝。
六、排定名次辦法
根據籃球規則中有關規定排定名次。
七、獎勵辦法
(一)第二階段獲A組前8名隊頒發成績證書。
(二)第二階段A組和B組前8名決賽評選出“最佳得分”、 “最佳三分球投手”、“最佳籃板球”、“最佳助攻”、“最佳搶斷”、“最佳扣籃”、 “最佳蓋帽”等獎項前三名的運動員,分別給予獎勵(獎品賽區提供)。
(三)各賽區設“體育道德風尚獎”運動隊1名,“體育道德風尚獎”運動員每隊各1名,“體育道德風尚獎”裁判員2名,按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評選“體育道德風尚獎”辦法執行, 獎品由各賽區提供。
八、報名與報到
(一)報名於賽前30天開始,賽前20天截止。各隊須將加蓋公章的報名表一式兩份寄到籃球運動管理中心競賽部和賽區,運動員電子版照片發給賽區的競賽部門,以便製作秩序冊。
(二)運動隊報到、離開時間實行前二後一制。
(三)運動隊每人每天自交一伙食宿費男隊100元,女隊80元,(不得收取管理費,不足部分由賽區補貼),賽區負責接待16人(按照交納食宿費的人數,最多提供8個標準間住房),超編人員食宿費自理。
(四)參加本次比賽的全體參賽人員都必須由球隊所在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各單位在報名時向籃球運動管理中心競賽部交保險單據和健康證明複印件。
九、其他
(一)賽區秩序冊以籃管中心註冊部門審核通過資料為準,運動員名單要附照片。
(二)在比賽結束後一周內,賽區須將秩序冊、成績冊、技術統計和賽區總結(均要求用A4紙並列印三份)匯總報籃球運動管理中心競賽部。
(三)各賽區須使用主辦單位統一規定的技術統計軟體對本賽區的全部比賽進行技術統計,技術統計負責人須經中心培訓合格並持有上崗證的人員。技術統計每場比賽結束後及時送交運動隊和新聞單位,並向主辦單位和聯賽網站傳輸成績和技術統計數據。
十、各賽區需安排一次由裁判長主講的《2010年籃球規則》講解課。裁判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本規程由國家體育總局籃球運動管理中心負責解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