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學歷和專業條件
必須是全日制專科、本科畢業學歷(不含函授、自考學歷),專科畢業生必須為應屆師範類專業,僅申報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學的“省級計畫”崗位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學專業的全日制師範類專科畢業生可以放寬到往屆。對於在校就讀專升本的5年制本科畢業證書,可作為全日制本科學歷處理。
如審查部門對考生學歷證書有異議,可要求考生提供畢業證書認證信息,考生自行與吉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學歷認證部聯繫,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明材料。學歷認證部電話:略
為使招聘的特崗教師能儘快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發揮本專業優勢,本次招聘工作要求申請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報考崗位學科對口或相近。原則上,除各學科對應的教育學專業外,要儘可能從各相關和相近專業中篩選合格人員。
例如,報考語文學科要求對應的文學、語言學等文科相關專業;報考數學、物理、化學學科要求為對應的數學、物理、化學等理科相關專業;報考英語、少數民族語言學科的要求對應的語言學相關專業;報考思想品德學科要求對應的政治學、哲學等文科相關專業;歷史、地理、生物學科要求對應的歷史、地理、生物類相關專業;報考體育教師的專業為體育類相關專業;報考音樂、美術學科的應為藝術類相關專業;科學、綜合實踐等學科要求物理、化學、農學、職業教育類等相關專業;信息技術學科要求信息技術,計算機等相關專業。往屆畢業生須報考與教師資格證學科相同或相近的崗位。具體情況在現場報名時分別由市(州)和高校審查部門自行掌握。
2.考生身份
按照考生是否為吉林省戶籍,分為省內和省外畢業生,其中按畢業時間又可分為應屆和往屆畢業生。對於應屆畢業生,如果升學前生源地在外省,在吉林省高校畢業的為省外畢業生;如果升學前生源地在吉林省,在外省高校畢業的為省內畢業生。對於往屆畢業生,以當前戶籍是否在吉林省內為準。
3.現場報名事宜
報名地點:考生在網上報名後,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必須本人到場。在省內高校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在本校就業辦報名;外省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省內、外高校往屆畢業生到所申報縣(市、區)所在的市(州)特崗辦公室報名。市(州)特崗辦公室設在教育局。
例如:考生申報長春地區德惠市崗位,應到長春市特崗辦公室報名。
報名材料:如無特殊情況,現場報名時必須提供材料原件,材料不全或不足以說明問題者,要在規定的受理時限內補齊材料提交審查部門,逾期可不予受理,具體情況由審查部門自行掌握。
(1)對於在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號可暫不填寫,但必須提供由就讀學校學生處(教務處)出具的關於其學歷及確保可以正常畢業的證明材料。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在網上報名和《報名表》中可暫不填寫。往屆畢業生必須提供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
(2)對於在報名時無法提供本人戶口原件(或集體戶口)的考生,必須提供戶口本複印件或當地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或遷移證明)。
(3)加分條件中“參加大學生‘三支一扶’計畫等支教服務且服務期滿的志願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支援地震災區的大學生志願者,加10分”需提供服務期滿的證書或表格等證明材料,“參加半年以上實習支教”指在縣鎮及縣以下農村學校連續頂崗實習半年以上,須出具本人檔案中記載的由頂崗學校出具的證明和就讀高校確認的證明。
(4)加分條件中“報考原籍所在縣所設崗位的,加10分”,對於往屆考生,要求其當前戶籍所在縣(市、區)必須和所申報縣(市、區)一致;對於應屆畢業生,要求其升學前生源地戶口所在縣(市、區)必須和所申報縣(市、區)一致,此情況由市(州)特崗辦和高校就業管理部門分別在審查時嚴格掌握。
4.關於“三支一扶”材料審定的進一步說明
“三支一扶”項目是國家發起,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農委、衛生廳、省扶貧辦、共青團省委等單位聯合實施,選拔一定數量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到我省鄉鎮基層單位從事為期2年的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對於2009年以前參加此項目且服務期滿的畢業生,必須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對於2010年服務期滿但尚未頒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必須提供《計畫協定書》。
此外的支教項目僅限於共青團省委組織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項目,證明材料要求可參照“三支一扶”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