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2月28日

1985年2月28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暫行條例》。 1985年2月28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 198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座談會紀要》並發出通知。

大事記

1985年2月28日至3月6日,中共中央整黨工作指導委員會北京召開第二期整黨工作會議。
1985年2月28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暫行條例》。

1985年2月28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

198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長江、珠江三角洲和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座談會紀要》並發出通知。這一決策的實施,使我國的對外開放形成了從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再到沿海經濟開放區的多層次、由外向內逐步推進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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