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29日

大事記

1950年5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發布《關於接收機關、部隊商業辦法的指示》。規定:凡機關、部隊所設商店,其經營國營貿易公司所經營的主要商品,且規模較大者,由經營各該種商品的國營貿易專業或零售公司負責接收;其經營貿易公司所不經營商品,或經營規模過小而不便接收者可自行結束;為機關、部隊所經營的工廠採購原料、推銷成品而設立的門市部及機關職工合作社,不在接收之列。

1950年5月29日,新華社報導:農業部向蘇聯訂購的第1批農業建設物資已在4月底大部分運到我國,這批農業建設物資包括農業機械、種畜、牧草及種子等類,農業部收到這批物資後,已按計畫分配給各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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