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15日
1948年11月15日,根據解放戰爭的勝利發展,許多大中小城市相繼解放的形勢,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軍事管制問題》的指示,明確規定對城市實行軍事管制的九項任務,即:肅清反革命的一切殘餘勢力;接收一切公共機關、產業和物資;恢復並維護社會秩序;收繳一切隱藏在民間的反動分子的武器及其他違禁品;解散一切反動黨團組織;逮捕戰爭罪犯和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建立革命政權;建立可靠的民眾組織;整理、建立黨的組織。 並指出:“必須在上述各項工作以及其他若干工作做好以後,才能依靠城市中的黨和人民政府及民眾團體進行統治,取消軍事管制委員會。 ”
1948年11月15日,根據解放戰爭的勝利發展,許多大中小城市相繼解放的形勢,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軍事管制問題》的指示,明確規定對城市實行軍事管制的九項任務,即:肅清反革命的一切殘余勢力;接收一切公共機關、產業和物資;恢復並維護社會秩序;收繳一切隱藏在民間的反動分子的武器及其他違禁品;解散一切反動黨團組織;逮捕戰爭罪犯和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建立革命政權;建立可靠的民眾組織;整理、建立黨的組織。並指出:“必須在上述各項工作以及其他若干工作做好以後,才能依靠城市中的黨和人民政府及民眾團體進行統治,取消軍事管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