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刑事訴訟律

作品目錄

第一編總則第一章審判衙門2 第一節事物管轄2 第二節土地管轄14 第三節管轄指定及移轉20 第四節審判衙門職員之迴避、拒卻及引避33第二章當事人42 第一節原告官42 第二節被告人、辯護人及輔佐人48第三章訴訟行為60 第一節被告人之訊問60 第二節被告人之傳喚、拘攝及羈押63 第三節檢證、搜尋、扣押及保管77 第四節證言84 第五節鑑定及通譯98 第六節急速處分102 第七節檔案110 第八節送達118 第九節期間119 第十節裁判121第二編第一審第一章公訴135 第一節通則136 第二節偵查處分150 第三節預審處分198 第四節提起公訴203第二章公判216第三編抗訴第一章通則266第二章控告288第三章上告358第四章抗告384第四編再理第一章再訴405第二章再審407第三章非常上告423第五編特別訴訟程式第一章大理院特別許可權之訴訟程式439第二章感化教育及監禁處分程式441第六編裁判之執行附錄一:沈家本等奏《刑事訴訟律草案》告成裝冊呈覽折469附錄二:法部核定民刑訴訟律管轄各節呈大總統文及批文472附錄三:中國近代刑事訴訟法制進程編年表474【延伸閱讀】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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