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年
公元166年,農曆丙午年,中國東漢延熹九年。大事記
賑濟司隸、豫州災民延熹九年(166)三月,桓帝以司隸(今河南洛陽東北)、豫州(今安徽毫縣)等地發生饑荒,百姓餓死者十之四五,命太尉、司空、司徒等三府掾屬巡行司隸、豫州,賑濟災民。
鮮卑略邊
延熹九年(166)六月,鮮卑聯合烏桓、南匈奴等數萬騎入塞攻略緣邊郡國,漢廷命匈奴中郎將張奐督幽州(今北京西南)、并州(今山西太原西南)、涼州(今甘肅張家川)三州軍兵及度遼將軍、護烏桓校尉等營兵進討,鮮卑退回塞外。
黨錮禍起
延熹九年(166)夏,善於占卜的方士張成推算可以遇赦,教其子殺人,司隸校尉李膺督促部下收捕,不久果然有令赦免,李膺不顧赦令,將罪犯殺掉。張成素與宦官相勾結,桓帝也頗信其術,於是,宦官唆使張成弟子牢修上書,誣告李膺等人蓄養太學游士,交結郡國生徒,相為部黨,誹謗朝廷。桓帝大怒,下令各郡國收捕“黨人”。太尉陳蕃以為“黨人”都是久負盛名的憂國忠正之士,不應無故收捕,桓帝更怒,即刻將李膺等收獄,時受牽連者有太僕杜密、御史中丞陳翔、名士陳寔、范滂等二百餘人,其中有一時不能抓獲的,桓帝命使者四出搜捕,懸賞緝拿。不久,太尉陳蕃也因上疏直諫被加以“辟召非其人”的罪名免官。次年,名士賈彪入京請城門校尉竇武,尚書霍諝等人為黨人訴冤,於是竇武直言上疏,並以病請辭去城門校尉職,霍諝也同時上疏為黨人講情。宦官因黨人所相牽連者多為宦官子弟,也以天時為由請桓帝赦免黨人。於是,桓帝於永康元年(167)六月下詔赦免黨人,勒令黨人二百餘名皆歸田裡,禁錮終身,再不許入朝為官。此即歷史上著名的“黨錮之禍”。
鮮卑分部
延熹九年(166),漢廷以鮮卑勢強難制,派使者封鮮卑大人檀石槐為王,並欲與其和親。檀石槐不肯接受,抄掠漢地更甚,又自分鮮卑為三部:從右北平郡(今河北豐潤東南)至遼東郡(今遼寧遼陽)為東部;從右北平郡以西至上谷郡(今甘肅敦煌西)為西部,三部各設大人統領部眾。
清議之風大盛
延熹九年(166)六月,太學生三萬餘人沿襲士人官僚之間褒貶人物,左右輿論的清議之風,以郭泰、賈彪為首,與太尉陳蕃、司隸校尉李膺、議郎王暢互相褒重,太學生推崇李膺等人說:“天下模楷李元禮;不畏強御陳仲舉;天下俊秀王叔茂。”於是清儀之風大起,士人竟以臧否人物相尚。朝中公卿大臣,畏遭士人貶議,皆至太學以圖褒重之議。
皇甫規自附黨人
延熹九年(166)夏,宦官挑唆桓帝大捕黨人,黨人李膺等皆為天下名士,一時之選。度遼將軍皇甫規以自己未側身黨人之列,深以為恥,乃上疏說自己曾推薦故大司農張奐,是依附黨人;又自己入獄時,太學生張鳳等曾為自己訴冤,這是黨人依附自己,請依黨人之例入獄,朝廷不予理睬。
去世
成瑨、劉質下獄死延熹九年(166)六月,南陽太守成瑨將以賄賂宦官謀得官位並貪贓枉法的富商張泛收捕入獄,朝廷下令赦免,成瑨不顧赦令,仍將張泛處死,並捕殺其宗族賓客二百餘人。桓帝大怒,收成瑨入獄。與此同時,太原太守劉質將為非作歹成一縣大害的小黃門趙津抓捕,同樣在赦令下達之後,將其處死,於是劉質也被桓帝收入獄中。不久,廷獄將成、劉二人被定成死罪。太尉陳蕃、司空劉茂等上疏為二人訴冤,認為張泛、趙津二人為大惡之人,理應處死;成、劉二人雖違犯赦令,但其心出於為國除惡,請赦免其罪。桓帝不聽,成瑨、劉質遂死於獄中。
文化記事
馬融逝世經學家馬融(79-166)。馬融字委長,右扶風茂陵(今陝西興古東北)人。曾遍注群經,又注《老子》、《淮南子》,弟子常千餘人,經學家鄭玄亦其弟子。今存輯本。大秦王(羅馬皇帝)安敦(約即馬可·奧勒留,Marcus Aurelius Antoninus,121-180)遣使至漢,是為中國與歐洲國家直接往來之始。
襄楷上疏請奉道經
襄楷字公矩,平原濕陰(今山東臨邑南)人。好學博古,善天文陰陽之術,篤信《太平青領書》。桓帝延熹九年(166)詣闕,兩次上疏論天文災異,比附政治,要求桓帝修德省刑,行教化,承天意。並推薦所謂于吉所受神書(即《太平青領書》),認為神書“專以奉天地順五行為本,亦有興國廣嗣之術,其文易曉,參同經典。”疏上,朝廷以為所言誣罔,假借星宿,偽托神靈,收送洛陽獄治罪。
趙岐注《孟子》
趙岐字台卿,京兆長陵(今陝西鹹陽東北)人,少通諸經,有才藝。桓帝延熹元年(158)因得罪宦官黨羽,懼受禍,變姓名逃匿北海(今山東昌樂西北),賣餅市中。安丘(今山東安丘東北)孫嵩看出趙岐不是普通人,把他帶回家中,藏於複壁之內三年。岐隱忍困厄,以堅強的毅力在複壁中作《孟子章句》,所注精審翔實,多有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