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舉報熱線工作的規範化管理,暢通民眾舉報渠道,維護和保障人民民眾的合法環境權益,根據《信訪條例》以及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開通環保舉報熱線“12369”客服電話。受理範圍
環保熱線做到24小時暢通,執法隊伍接到舉報迅速出動,及時處理環境違法案件,接受社會檢驗。社會各界及廣大民眾在向環保部門舉報環境污染問題時,可根據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地點向轄區環保局或“12369”市指揮中心舉報。
一般程度的污染問題由轄區環保局受理,遇到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可直接向“12369”市指揮中心舉報。
屬於環保部門管轄範圍內的,如果屬於市本級的,則有市本級處理;如果屬於某區的,則轉交給該區環保部門處理。
一些並不屬於環保部門管轄範圍的,例如城市垃圾處置,12369並不會派專人到現場,而會轉給有關部門來處理。
如果遇到環保投訴,根據實際情況,先做了解,如果有必要,環保部門則會到現場進行處置。
受理程式
對屬於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職責範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舉報事項,應當予以受理。
對不屬於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處理的舉報事項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舉報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或者已經進入上述程式的,應當告知舉報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機關和單位提出。
舉報事項已經受理,舉報人再次提出同一舉報事項的,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舉報人受理情況和辦理結果的查詢方式。
舉報人對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做出的舉報件答覆不服,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舉報的,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舉報人可以依照《信訪條例》的規定提請複查或者覆核。
對涉及突發環境事件和有群體性事件傾向的舉報事項,應當立即受理並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舉報事項,由舉報事項涉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協商受理;協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協調、決定受理機關。
對舉報人提出的舉報事項,環保舉報熱線工作人員能當場決定受理的,應噹噹場告知舉報人;不能當場告知是否受理的,應當在15日內告知舉報人,但舉報人聯繫不上的除外。
受理情況
2013年,環保部12369受理48749件,包括民眾來電和網上舉報。舉報量居前五的省份是河北、山東、江蘇、河南和廣東,五省舉報量占全國幾乎一半。而在熱線開通之前,環保部受理的電話環境污染舉報,河北一直被鎖定在“三甲”之列。
自2001年以來,環保部已接收民眾舉報二十餘萬次——這僅是部一級,如果放之全國,這是一個數以百萬的數字,但全國數據並未詳盡統計。
2015年2月28日20時至2015年3月2日9時,北京市12369環保投訴舉報諮詢中心共接到公眾來電1456件,比同時段增加240%。
環境保護部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運行的“12369環保舉報”微信公眾號,自2015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起正式上線,全國共收到各類舉報事項23883件,辦結214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