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級風

12級風

12級風,指風速在32.7~36.9m/s的風。根據蒲福風級,風根據風速可以分為0~12共13個等級。12級風又稱颶風,陸上絕少見,摧毀力極大。

現象描述

海上情況:海面空氣中充滿浪花和白沫,全海皆白;巨浪如江傾河泄,能見度大為降低。

陸上情況:陸上少見,建築物普遍嚴重損毀。

註:海上情況指在無屏障之大海上的情況,風速指海平面上10米處。

產生機理

空氣的水平運動稱為風。風是一個表示氣流運動的物理量。風是一個向量,它不僅有數值的大小(風速),還具有方向(風向)。

空氣的運動是在力的作用下產生的。作用於空氣的力除重力之外,還有由於氣壓分布不均而產生的氣壓梯度力,由於地球自轉而產生的地轉偏向力,由於空氣層之間、空氣與地面之間存在相對運動而產生的摩擦力,由於空氣作曲線運動時產生的慣性離心力。這些力在水平分量之間的不同組合,構成了不同形式的大氣水平運動。

其中,氣壓梯度力是空氣產生水平運動的直接原因和動力。

分類依據

英國人弗朗西斯‧蒲福( Francis Beaufort)於1805年根據風對地面物體或海面的影響程度而定出的風力等級。 按強弱,將風力劃為“0”至“12”,共13個等級,即目前世界氣象組織所建議的分級。

風速指海平面上10米處。 陸上情況只是概恬性的描述。 風速與風級的關係約為:V= 0.836 * (B ^ (3/2))(V=風速m/s, B=風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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