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大連新港油庫復燃事故
2010年10月24日16時10分左右,中石油遼河油田建設集團施工人員對位於大連新港原油儲備基地103號罐體(即原“7·16”爆炸事故著火油罐)進行拆除作業時,不慎引燃罐體內殘留原油發生燃燒。他說,目前罐體已經拆除到最後一層,罐體內還有500毫米左右的水,同時也有原油殘渣,拆除中可能切割的火花造成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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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輝認為,罐體內的殘留物很少,現場火情是可控的。同時他認為,由於排污渠等已經進行了清理,這次復燃不會造成新的原油匯漏入海。但記者在現場看到,現場的火勢並不小,且不止一個著火點,消防隊員通過水槍和泡沫等在控制火情,目前尚不會危及旁邊的其他罐體。事故發生後,大連市出動370餘名消防官兵、70餘輛消防車實施救援滅火工作,大連市主要領導立即趕赴一線指揮部署滅火工作,遼寧省、大連市安全生產專家也到現場指導。指揮部認為,目前火勢已經得到完全控制,由於出火通道完全封閉,不會造成環境污染。但火勢何時能夠被撲滅,有關方面尚未有說法。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今年7月16日傍晚,大連新港碼頭油庫輸油管線爆裂引發爆炸,引燃103號罐體起火。數千名消防官兵和公安民警經過15個小時的奮力撲救,才將大火撲滅。爆炸造成部分原油泄漏入海,形成一定程度的海域污染。
7.16爆炸事件回顧
7月16日18時20分,大連新港油品碼頭附近的一條輸油管線發生爆炸,大火頃刻而發,迅速殃及大連保稅區油庫,一個10萬立方米油罐爆裂起火。儘管大火在15個小時後即被撲滅,創造了一次中國乃至世界火災撲救史上的奇蹟,但1500噸原油就此四處飄散,曾經碧波蕩漾的大連灣油污遍布。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及公安局就“7·16”事故情況的通報,兩家負責在輸油過程中加入原油脫硫劑的公司成為了事故的肇事者,它們是天津輝盛達石化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輝盛達”)和上海祥誠商品檢驗技術服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