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況
一名39歲的婦女2012年1月9日上午在深圳市藥監局龍崗分局當眾服毒自殺,經搶救數小時之後獲救。這名婦女此前經營的藥店執照過期,因不滿執法查處與藥監局官員發生爭吵,隨後當眾吞服事先攜帶的一小瓶農藥。龍崗藥監分局稱執法有據,發生服毒事件純屬意外。緣起過期
39歲的楊朝暉是坪山新區葵涌街道一家藥店的老闆娘,昨日下午南都記者見到她時,她剛剛做完數小時的強制洗胃。一位護士稱,農藥瓶子未能找到,至今無法判斷是喝了什麼農藥,但經過洗胃後已脫離危險。
楊甦醒後對記者稱,自己當時攜帶一個小瓶裝的農藥在身上,在上午多次和藥監局官員爭論無果之後,自己一怒之下拿出瓶子喝下兩口農藥,然後將瓶子丟給對方,然後坐在凳子上等著。不久楊朝暉就失去知覺,直到在醫院的病床上醒來。
楊朝暉其丈夫劉林海稱,夫妻倆在葵涌街道開藥店已5年,執照於2011年4月30日到期,其3月1日到藥監部門申請續期,被告知已無法辦理。“新規定營業面積低於60平方米的都不能辦理。”而楊的藥店只有40平方米。
劉林海稱,藥監局稱3月1日起政策有變動,已經提前通知了所有商家,但自己並未收到。劉林海夫妻將執照無法續期的責任推給藥監局:“要是他們通知我們,我們就會在新規定生效前申請續期,那就不存在執照過期的問題。”
在執照過期大半年後,本月5日,藥監分局等聯合執法部門登門執法要求藥品下架補辦執照,6日即將楊朝暉店內所有藥品搬走扣留。
以上細節都得到藥監局龍崗分局的證實,但政策變動通知一事分局副局長李先生稱:“我們以前就在網上做了公示,他們作為從業人員應該及時關注相關信息,而不是歸罪我們。”
各執一詞
自殺者:被要求從指定公司進貨劉林海稱,去年1月份藥監分局曾召集龍崗區100餘家保生堂加盟店業主到分局會議室開會,會上要求業主們從指定的兩家公司進貨,但自己並未聽從,因為指定的兩家公司藥品貴而且都是小廠生產,成本並不划算,因而自己並未理睬。“我想應該是對我不聽話的打擊報復。”劉林海稱。
但數家曾參加此次會議的藥店業主求證被指定供應商一事,業主們都表示“記不得了”“不好說”。
龍崗藥監分局則予以否認,負責葵涌片區執法的龍崗藥監分局業務四科科長何先生稱,這個會議確有召開過,但“不可能指定供貨商”,何先生稱,藥監部門有規定商家必須選定兩三家固定的供貨商,但並未指定和建議具體商家,只是要求深圳市有合法資質的供貨單位即可,“如果有商家收到這樣的訊息,請他們拿出證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