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24歲的女孩汪某在深夜上了一輛從事非法營運的小轎車後,姚某某見色起意,在車內與汪某發生性關係,但兩人因瑣事再次發生矛盾和爭吵,姚某某死死掐住女孩致其昏迷,後用兩塊大石頭將她墜入大河內。日前,無為縣公安局成功偵破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1·08”殺人拋屍案,將犯罪嫌疑人姚某某抓獲。2012年2月21日,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在當地警方押解下指認犯罪現場。
抓獲
1月8日13時許,無為縣公安局接到民眾報案,稱陡溝鎮水利排灌站外河內有一具女屍。經現場勘查及屍體檢驗,警方認定系他殺案件。經確認,死者是汪某(女,24歲,家住巢湖市某街道)。
經大量工作,家住無城鎮北門某居民小區、從事黑車營運的姚某某進入公安機關偵查視線。2月8日,22時許,姚某某被抓獲。隨後,辦案民警在其家中搜查到被害人生前攜帶的物品及與現場屍體上相一致的重要物證。
供認
經查,姚某某(男,35歲,無為縣白茆鎮人)現居無為縣縣城,平日從事非法計程車營運。據嫌犯姚某某供認:2011年12月9日凌晨2時許,他駕車在城內漫遊載客,在某賓館附近,被害人汪某乘坐他的車子前往巢湖。後來,雙方為打車費發生矛盾。姚某某見色起意,在車內與汪某發生性關係,但兩人因瑣事再次發生矛盾和爭吵,姚某某將汪某脖子死死掐住致其昏迷。隨後,他用厚膠帶將汪某的嘴捂住,並用電線將她四肢反綁,駕車將其運至無為縣陡溝鎮水利排灌站附近,再用兩塊大石頭將汪某沉屍於該排灌站外河閘塘內。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已被無為警方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