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寧波雅戈爾動物園前身是寧波東錢湖野生動物園,位於東錢湖旅遊度假區內,占地1900多畝,院內動物有200多個品種近萬頭動物,是中國水域面積最大的野生動物園。
事件經過
2017年1月29日下午2點半左右,寧波雅戈爾動物園發生老虎傷人事件,致一人死亡。
根據死者張某(籍貫湖北)同行人員李某某陳述並現場指認,當日下午2時許,張某及妻子和兩個孩子、李某某夫婦一行6人到雅戈爾動物園北門,張某妻子和兩個孩子以及李某某妻子購票入園後,張某、李某某未買票,從動物園北門西側翻越3米高的動物園外圍牆,又無視警示標識鑽過鐵絲網,再爬上老虎散放區3米高的圍牆(圍牆外側有明顯的警示標識,頂部裝有70厘米寬格線狀鐵柵欄)。張某進入老虎散放區。李某某未進入,爬下圍牆。相關情況有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2017年1月30日,園區的視頻錄像證明該男子沒有買票,是翻越動物園外面的圍牆,直接跳進虎園的。
事件處置
事發之後動物園工作人員曾用鞭炮、水槍、鳴槍等方式驅趕老虎,公安、醫療人員在事發後趕到事發虎山。
工作人員正在用鞭炮驅趕老虎,並請遊客不要圍觀。
園方負責人回應說,相關信息還要等待公安調查,要待官方統一發布。30日動物園閉園一天。
社會評論
老虎咬人慘劇,發生在“初歲元祚,吉日惟良”的喜慶節點,愈顯悲愴。生命堪憫,涉事男子命喪虎口,讓人扼腕且痛心:他的離世,宣告了悲劇最後的轉圜空間被堵死。毋庸置疑,這么一條生命遽然畫上句點,於家人是喪親,於你我則是秋鳴也悲之痛。
對逝者當懷悲憫,但此事中的是非仍需廓清,這也是對涉事各方和公共輿論的交代。
就目前看,有些信息仍不明朗,比如男子究竟是如何被老虎“拖進虎園”的;網傳的男子“逃票誤入”“私自穿越”等說法是否屬實;有媒體報導男子“14:30分許被老虎叼入園內,被救出時間為15:43”,救援有無耽擱;還有遊客反映關老虎的玻璃內側未加裝防護網……這些問號亟待被拉直。如今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希望其藉助園區監控視頻和縝密查證,儘早查出和公布真相。
這次慘劇,易讓人想到以往的很多動物園動物傷人事件。這些事件在具體情節上千差萬別,但這類事故上的動物園管理方與遊客責任劃定,適用的法則卻如出一轍。
儘管男子去世令人悲痛,但情歸情,責任判定仍需回到以法律為準繩的框架中來。對於動物園動物傷人,《侵權責任法》明確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動物園免責的唯一法定情形,就是證明自己“盡到了管理職責”——注意,是監管,而不只是提醒。
男子有沒有越過虎山與遊客遊覽區之間的河擅入“禁地”,動物園方面有無盡到隔離還有現場救人責任,關乎兩方的責任分量劃分。在事故合理擔責方面,有個漢德公式:B(預防事故的成本)<P(事故發生機率)×L(事故損失)。也就是說,涉事各方的責任與其避免事故需付出的代價成反比。
真相是結論的依據,就目前看,許多把靶心對準死者的說法失之過激,有些悲劇也不可輕易“段子化”。但跳出個案看,有些提醒並非多餘:比如對規則意識的信守。很多時候,我們只看到罔顧規則的低成本與好處,卻忘了規則被漠視背後的風險。
今年春晚上相聲《新虎口遐想》很火,人落虎口旁,衍生出一堆笑料包袱。可現實中人落虎口的代價,容不得“戲說”。在動物園遊玩,必須嚴格遵守規則,即便有好奇心,也要將其收束在規則和理性框定的邊界內。“偏向虎山行”當擬喻還行,當實踐指南就慘了。
死者已矣,殷鑑猶在。寧波這起老虎咬人事件,責任仍待釐清,也必須廓清,但其隱喻仍具警示性——敬畏規則,往往也是種自我保護的方式,規則意識缺失背後連著的,往往是災禍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