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處理
截至2013年1月11日中午,受傷人員正在當地人民醫院和礦務局總醫院接受救治。
截至2013年1月16日,案件調查工作告一段落。雙鴨山市公安局嶺東分局局長徐慧峰介紹說,11日爆炸事件發生後,公安部派出8名專家趕赴雙鴨山開展案偵工作,根據現場勘查、走訪及關係人辨認和DNA檢驗,認定這是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高萬峰處於爆炸中心點,並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被當場炸死。“雙鴨山市嶺東區1・11通勤車爆炸案件”已經告破。
事件原因
目擊者稱, 這輛客車是井口的通勤大客車,車內違規拉火藥雷管爆炸,連拉火藥再拉人。 警方初步調查認為,爆炸原因可能是有人攜帶爆炸物上車。通報稱,通勤車上的死者高萬峰是此案件的重點嫌疑人。
2013年1月19日,雙鴨山市公安局嶺東分局正式向高萬峰家屬通報案情稱,高萬峰攜帶3公斤炸藥上車,並啟動了爆炸裝置。警方稱,高萬峰的犯罪動機系其在煤礦事故中受傷,對礦老闆的賠償不滿。在實施爆炸前10分鐘左右的時間,高萬峰將自己已經賣掉的土房放火燒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