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麻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裡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遊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遊戲。
最初籃球遊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遊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後,雙方隊員立即衝進場內搶球,並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因為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留在籃子裡,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才能將球從籃筐里取出。
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進,籃筐取消了筐底,並改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籃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為每隊5人,開始有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此外,奈史密斯制訂了一個不太完善的競賽規則,共13個條款,其中規定不允許帶球跑、抱人、推人、絆人、打人等。這大大提高了籃球遊戲的趣味性,並且吸引了更多的人來參加這一遊戲,從而使籃球運動很快普及到了全美國。
1892年,籃球運動首先從美國傳入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開展。這樣,墨西哥成為除美國外,第一個開展籃球運動的國家。此後,這項運動先後傳入法國、英國、中國、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亞、黎巴嫩等國家,在世界範圍內得到了開展、普及和發展。
1895年,美國人鮑勃蓋利將籃球傳入中國,1896年天津基督教育青年會舉行了我國第一次籃球遊戲表演。之後在天津、北京等城市青年會中開展起來。在1910年舊中國首屆全國運動會上,籃球首次被列為表演項目。1914年的第二屆全運會上籃球被列為男子正式競賽項目,1924年在第三屆全運會上被列為女子正式競賽項目。籃球自1951年起一直是亞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
1932年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成立,男子籃球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1946年,美國出現職業籃球聯賽,並發展為目前的NBA。
女子籃球運動到20世紀初才開展起來。1976年,女子籃球被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比賽場地
籃球比賽的標準場地長28米、寬15米,四條界線外至少2米處不得有任何障礙物,如在室內則天花板的高度應至少為7米。球場分中線、前場和後場,中線上的中圈和前、後場罰球區罰球線上的兩個半圓半徑均為1米80。籃圈下面的矩形為限制區,通常稱禁區。前、後場內的拱形弧線外的地區稱3分投籃區,在拱形弧線外投籃命中得3分。
運動特點
●對抗性:籃球運動持續時間可長可短,但需要參與者快速奔跑、突然與連續起跳、敏捷反應與力量抗衡 。
●集體性:籃球運動不僅要求運動員具有技戰術能力,以及在比賽中表現出的智慧、膽略、意志、活力與創造力,運動員也必須具備勇敢頑強的鬥志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
●觀賞性:籃球比賽中,可以欣賞到嫻熟的運球、巧妙的傳球、準確的投籃、機智的搶斷、精彩的扣籃和出奇的封蓋,再加上攻守交錯、對抗變換,從而使比賽雙方鬥智鬥勇,球場形勢變化富有戲劇性,能使參與者和觀看者得到心理的滿足和愉悅 。
●趣味性:籃球運動簡單易行,趣味性很強,可以因人、因地、因時、因需而異。通過變換各種活動方式,籃球運動更加方便與吸引人們的參與,以達到活躍身心、健身強體的目的,進而提高社會的文明氛圍,充實人們業餘文化娛樂生活 。
●健身性:人們通過參與籃球運動,既可以強身健體,也可以使個性、自信心、審美情趣、意志力、進取心、自我約束等能力都有很好的發展,也有利於培養團結合作、尊重對手、公平競爭的道德品質 。
運動規則
概述
籃球比賽中的規則較多,且相當複雜,共有93條。
逾時違例
1.3秒鐘規則:某隊控制球時,同隊隊員在對方禁區內停留不得超過3秒鐘。在比賽過程中或控球後在界外擲界外球的情況下,只要同方隊員在對方禁區內停留超過3秒鐘,裁判員會立即鳴哨,判罰3秒違例。
2.5秒鐘規則:當一個持球隊員被嚴密防守,在5秒鐘內沒有傳球、投球、滾球或運球時,也將宣判違例。過去5秒違例判爭球,現在則由對方隊員就近擲界外球。
3.8秒鐘規則:一個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8秒鐘內將球推進到前場,否則判8秒鐘違例,由對方擲界外球。
4.24秒鐘規則:一個隊在場上控制球後,必須在24秒鐘內出手投籃,否則判24秒違例。過去如在24秒鐘內球被對方擊出界外後將重新計算24秒,現在則從邊線擲界外球後不再重新計算24秒,而是在24秒鐘中的剩餘時間內必須出手投籃,否則仍被判為24秒違例,判由對方擲界外球。
一般規定
全隊7次犯規規則和一加一罰球規則:比賽每半時,一個隊的隊員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次數累計已達7次,此後這個隊的任何一個隊員再發生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均將執行一加一罰球規則,判給被侵犯的對方隊員罰球一次,如罰球成功,由這個隊員再追加罰球一次;如第一次罰球不中,比賽應繼續進行,不再給予追加罰球的機會。如罰球者罰出的球未觸及籃圈,則判為違例,由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
運動術語
技術術語
(1)扣籃:運動員用單手或雙手持球,跳起在空中自上而下直接將球扣進籃圈。
(2)補籃:投籃不中時,運動員跳起在空中將球補進籃內。
(3)卡位:進攻人運用腳步動作把防守者擋在自己身後,這種步法叫卡位。
(4)領接球:順傳球飛行方向移動,順勢接球。
(5)錯位防守:防守人站位在自己所防守的進攻人身側,阻撓他接球叫錯位防守。
(6)要位:進攻人用身體把防守人擋在身後,占據有利的接球位置。
(7)突破:運球超越防守人。
(8)空切:進攻人空手向籃跑動。
(9)一傳:獲球者由守轉攻的第1次傳球。
(10)蓋帽:進攻人投籃出手時,防守人設法在空中將球打掉的動作。
(11)補位:當1個防守人失掉正確防守位置時,另一防守人及時補占其正確防守位置。
(12)協防:協助同伴防守。
(13)緊逼防守:貼近進攻人,不斷運用攻擊性防守動作,威脅對方持球的安全或不讓對方接球。
(14)斜插:從邊線向球籃或者向球場中間斜線快跑。
(15)時間差:在投籃時,為躲避對方防守的封蓋,利用空中停留改變投籃出手時間。
(16)籃板球:投籃不中後,雙方運動員爭搶打在籃筐或籃板上籃球的球權。
(17)罰球:進攻隊員被犯規後,在罰球線後的半圓內,無爭搶的情況下進行投籃,每進一球得一分。
(18)擋拆:進攻球員進攻時隊友通過擋拆對方防守球員的形式為持球人擺脫防守。
(19)空接:持球球員把球拋向籃筐,無球球員向籃球的位置跳起,投籃(扣籃)得分。
技術規則
(1)技術犯規: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
(2)兩次運球:又稱“非法運球”,球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失去了對球的控制以後只可以投籃、傳球、除非球被另一球員接觸。
(3)帶球撞人:持球隊員推動或移動到防守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當接觸的瞬間防守隊員已經提前站位,則進攻隊員構成帶球撞人。
(4)阻擋犯規: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
(5)打手犯規:又稱“非法用手”,在運球或上籃、投籃時防守人員打手,這樣就會被裁判吹其打手犯規。
(6)走步:又稱“帶球走違例”,是指當隊員在場上持著一個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 非法移動。
(7)24秒違例:1.當一名隊員在場上控制量個活球時,該隊必須在24秒鐘內完成投籃。計時器是籃球比賽不可缺少的部分允許24秒時間到時籃球尚在投籃動作完畢後的飛行軌跡中,如果籃球最後觸碰籃筐,則24秒計時器重置計時,如果投籃未能觸碰籃筐,則判24秒逾時違例;2.控制球隊在24秒鐘內未投籃,要發出24秒信號的聲響,違反本條規則為違例。
(8)八秒違例:負責進攻的球隊必須要在八秒鐘內把球運到對方的半場,如果在八秒之前運不過對方前場的話,那么裁判就會判給對方發球,比賽也因此會重新開始。
(9)5秒違例:1.進攻球員必須在5秒鐘之內擲出界外球;2.在被嚴密防守時,必須在5秒鐘之內傳、投或運球;3.在罰球時,罰球隊員必須在5秒之內將球投出。
(10)雙方犯規:雙方犯規是2名互為對方的隊員大約同時相互發生侵人犯規的情況。如發生雙方犯規,應給每一犯規隊員登記一次侵人犯規,不判給罰球,並且只給隊員登記犯規,不登記全隊犯規。
( 11 )回線:進攻隊員不得將球傳回後場,
經典動作
(1)後仰跳投:又稱“fade away”。
(2)空中接力:又稱“alley-oop”,簡稱空接。
(3)立定投籃:又稱“set shoot”。
(4)急停跳投:急停跳投是進攻隊員在行進間運用突然急停擺脫防守隊員後投籃的方法。
(5)夢幻腳步:一個後轉身,然後把球好像要傳出去,再拉回到身前做一個投籃的假動作,然後重心腳不動,移動另一隻腳向前邁,移動到籃筐上籃。
(6)歐洲步:由歐洲籃球傳進來的上籃步法,以韋德、吉諾比利為典型代表。
國際大型籃球賽事
大型國際籃球賽事有奧運會籃球賽、世界男籃錦標賽、亞洲男籃錦標賽、美洲男籃錦標賽、歐洲男籃錦標賽、非洲男籃錦標賽、大洋洲男籃錦標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