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保健院

婦幼保健院

婦幼保健院是建在市區或者縣城內的集婦幼保健、醫療、教學、科研於一體的醫院,旨在為了婦女兒童的醫療服務。分為三個級別:省級婦幼保健院、市級婦幼保健院和縣級婦幼保健院,不同級別的婦幼保健院有不同的職責。婦女兒童健康是人類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婦女兒童健康指標不僅是國際上公認最基礎的健康指標,更是衡量社會經濟發展和人類發展的重要綜合性指標。《中國婦幼醫院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2013年我國婦幼保健機構有3144家,較2012年增加了100家;床位數17.55萬張,同比增加了1.39萬張。

基本信息

發展

婦幼保健院 婦幼保健院
婦女兒童健康是人類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婦女兒童健康指標不僅是國際上公認最基礎的健康指標,更是衡量社會經濟發展和人類發展的重要綜合性指標。《 中國婦幼醫院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2013年我國婦幼保健機構有3144家,較2012年增加了100家;床位數17.55萬張,同比增加了1.39萬張。

職責

省級職責

婦幼保健院 婦幼保健院
1. 省級婦幼保健院是國家高層次的婦幼衛生專業機構。它可以提供全面、系統、高質量的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計畫生育技術、優生優育技術、醫療護理、監測監護等保健服務。

2.全面掌握全省婦女兒童的健康狀況,主要的健康問題、常見疾病和婦女兒童群體的多發性疾病、孕產婦死亡、圍產兒死亡、嬰兒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情況及主要致死原因,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需求和服務質量,出生人口質量及影響婦女

兒童群體健康的主要生物、心理、社會、環境因素,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全省的婦幼保健規劃和支持性規劃。省級婦幼保健院作為業務的牽頭單位參與規劃的具體實施。 3.負責全省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計畫生育技術服務, 優生優育信息統計、健康教育、培訓、科研新技術推廣套用等具體業務工作的技術指導並負責對市地級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質量進行監測和審評,定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報告。
4.掌握全省婦幼衛生專業隊伍數量、知識和技術水平,根據婦幼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在職人員及基層婦幼衛生人員的培訓規劃並具體組織實施,要有計畫培訓婦幼保健短缺專科人才,以滿足保健工作的重要。
5.能承擔本科室研究生及婦幼衛生中高級人才的進修培養任務。
6.能承擔國家、省級科研課題和進行國際合作;針對本省婦女兒童身心健康的主要問題、重點疾病,開展套用性研究工作並負責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
7.接受下級婦幼保健院的會診、轉診,堅持雙向轉診制度。為市地縣婦幼保健院提供有關產前診斷、遺傳諮詢、圍產期檢測技術等方面的技術支持。
8.負責服務、整理、分析、儲存全省婦女兒童健康指標、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及人口出生質量、各項婦幼衛生工作指標及婦幼衛生資源轉入等數據資料,按規定時間上報省衛生行政部門,同時反饋給市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婦幼保健院。負責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主要疾病的流行病學調查並開展防治工作,承擔國家檢測室的監測任務。
9.執行省級婦幼保健院建築、裝備標準。

市地職責

1.市(地)婦幼保健院受市(地)衛生行政部門領導,接受省級婦幼保健院業務指導,同時負責指導縣級婦幼保健院的業務工作,起到承上啟下工作的作用。
2.市(地)婦幼保健院以提高本地區婦女、兒童群體的健康水平和人口質量為目標,以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優生優育為中心任務,指導基層的重點保健與臨床相結合的業務,肩負著本地區婦女、兒童健康規劃的實施與監測任務。
3.能提供全面的、系統、連續的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計畫生育技術、優生優育及婦產科、兒科的保健醫療服務,解決本地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優生優育、婦產科、兒科的疑難疾病的會診和治療,承擔所轄縣的會診、轉診任務並執行雙向轉診制度。
4.掌握本地區婦女兒童的健康狀況、健康問題、主要疾病、孕產婦和嬰兒死亡情況及主要死因,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婦幼衛生髮展規劃以及防治計畫並牽頭實施。
5.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與地區綜合醫院婦產科、小兒科、計畫生育科及地區防疫站建立密切聯繫,承擔本地區婦幼衛生業務工作和計畫生育技術工作、信息統計工作及基層培訓工作的質量監測和質量評審。定期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省婦幼保健院報告。
6.承擔基層醫療保健單位婦幼衛生人員的專業進修、本院人員的在職教育並全面掌握本地區婦幼衛生技術人員的現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7.承擔中等衛校婦幼醫士、助產士專業及婦幼衛生專科和大專班的實習任務。
8.負責本地區婦幼衛生常規報告、抽樣調查、監測點的數據收集、整理、分析、儲存並按規定時間上報衛生行政部門及上一級婦幼保健院。
9.執行市(地)級婦幼保健院建築標準。
10.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建立實驗地段,在地段內承擔婦女兒童的系統保健、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健康教育等各項工作,不斷總結經驗。
11.負責本地區婦幼衛生、計畫生育、優生優育方面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教育材料的製作、基層人員培訓工作。
12.承擔必要的科研課題和國際合作項目。

縣級職責

1.針對國家婦女兒童健康目標和支持性目標的要求,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具體規劃並牽頭實施。
2.提供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掌握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存在問題、併發症及併發症發生乃至轉歸情況,負責開展婚前醫學檢查、優生諮詢工作,掌握人口質量,為提高人口素質服務。
3.負責全縣婦女兒童保健和計畫生育技術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把一些自我保健知識和簡單技術教給廣大農村婦女,提高她們自我保健、與疾病和不衛生習慣作鬥爭的動力。
4.負責全縣婦幼衛生常規報告等統計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評價工作,為縣衛生行政部門提供決策的依據,並同時報上一級婦幼保健院。
5.負責培訓計畫的制定,根據本縣婦幼衛生人員的實際業務水平和工作需要,開展崗位培訓。
6.正確指導農村的新法接生,努力創造條件,提高鄉衛生院產科助產水平,改善產科住院及接生條件,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農村孕產婦死亡率。負責鄉衛生院、中心鄉衛生院產科的技術指導,開展產科質量、孕產婦死亡、兒童生長發育監測、計畫生育技術事故的審評工作。
7.負責鄉鎮企業及農村勞動婦女的保健工作並監測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執行情況,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反映。
8.負責縣、鄉鎮兒童入托、入學前健康體檢及托幼機構保健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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