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鄉縣

龍鄉縣,古縣名。

東晉永和五年(344),從端溪縣中分出一部分建龍鄉縣,隸晉康郡。龍鄉縣的縣治是瀧江上游的官渡頭(今廣東羅定市羅鏡、太平一帶)。永和七年(346),設平原郡,龍鄉縣屬之。南齊永明元年(483),廢平原郡置廣熙郡,龍鄉縣為郡治。梁、陳時(503一589年),龍鄉縣為瀧州和平原郡的治所。隋開皇三年(583年),改為平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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