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67年以前,河濱一帶已經有基督信徒,但主日聚會,信徒都要徒步前往水心堂做禮拜。
1967年,為了方便河濱一帶的信徒,邵恩第先生把河濱一帶的信徒從水心教會分離出來,建立河濱教會。
1983年7月,河濱教會在瑤溪鎮河濱村瑤河路擇地建堂,占地面積0.8畝。
2006年,因南洋大道工程建設需要,該堂騰空拆遷,異地擴建。根據規劃,擴建後的教堂占地面積達3.006畝,計畫投資400-500萬元,建成後將是一座現代化、大規模的教堂。
遷建工程
2011年5月9日,龍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出《關於龍灣區瑤溪鎮河濱基督教堂遷建工程初步設計的批覆》(溫龍住建〔2011〕37號)
區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
你單位關於擬建工程初步設計請示悉。根據龍發改立〔2010〕111號、〔2010〕163號及溫規總平20103105號等檔案,我局組織有關部門及單位的技術人員(名單附後)對該工程的初步設計檔案進行了審查。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溫州市龍灣規劃建築設計院編制的工程編號為2008-25初步設計檔案。
二、建設規模
(一)該項目位於龍灣區瑤溪鎮,本工程由1棟基督教堂組成。征地面積2858.17m2(約4.29畝),建設用地面積1888.86m2,建築占地面積478.13m2,綠地率為30%,機動車停車位10輛,非機動車停車位116輛。
(二)總建築面積1856m2。另地下室建築面積472 m2。
(三)基督教堂為上部五層,建築高度22.3m(含女兒牆22.9m)。地下室一層,層高3.3m,其中室內外高差1.0m、深度為2.3m(不含地下建築物底板)。結構類型均為框架結構。基礎採用預應力混凝土薄壁管樁。
(四)項目概算58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477萬元,其它費用81萬元,預備費28萬元。
三、需修改完善的內容
(一)外立面的色彩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二)規劃河道不得建圍牆及其他建築物,十字架頂端高度嚴格控制在33米以內;
(三)地下室基坑支護設計應委託有資質單位設計,並應與主體設計同步進行、同步審查;
(四)樁型的選擇應考慮樁基施工時對周圍建築物及道路管網的影響;
(五)建築節能設計及無障礙設計應在施工圖中予以落實;
(六)業主應補雷擊風險評估報告;
(七)未盡事宜請在施工圖設計階段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進行修改完善。
四、請據此批覆進入施工圖設計階段,完整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及消防專項審查意見需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並經備案後方可實施。
五、如需對本批覆所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向我局報告,並按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