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水頭基金

項目背景

龍水頭扶貪基金成立於1993年9月。龍水頭是山西臨縣,地處黃土高原丘陵地代,土地瘠薄收入很低。交通不便。那個時候這裡人均收入不達400元,生活十分困難。有許多孩子失學,許多病人無錢醫治導致死亡。就是城鎮居民收入也不足600元。
村民的主要收入靠種地及打工。農作物主要有土豆,玉米,穀子,黃豆。經濟作物蓖麻,葵花。這些作物的收成好壞全靠老天,風調雨順時畝產收入300左右,乾旱年景可以說顆粒無收。外出打工是季節性的,收入不能確定。老闆有點人性時給足工資,無人性時打工者連路費都的墊進去。自然環境非常惡劣,村民用水非帶困難。個體經營沒有,有兩座國營煤礦,工人的工資很低基木沒有就業的條件,城鄉居民有60%的底收入人口,當地民間的金融結構有本地信用社及和放高利貸者。

小額信貸組織發展歷史和基木情況

項目起因

龍水頭村是一個有農此戶數71戶,人口240多人的小村莊,1992年國家希望工程,茅老和愛人捐贈給希望工程的200元善款,最終資助了龍水頭村一個叫韓海勤的同學,當時我作為孩子的教師在指點學生給茅老寫信的過程中。我和茅老也有書信的往來,通過反映方方面面的情況,引發了茅老對龍水頭村的扶貧試驗,於1993年9月10日成立《龍水頭扶貧基金》。以芽老自已擬定的《基金管理條例》為準則,並委託我和另外兩個同志負責管理。開始了具有扶貪和信貸雙重功能的基金會,通過無息和有息捐贈的辦法籌集資金,再通過收息或免息的小額信貸辦法借貸給農民的試驗性的運作。2001年9月15日,在借鑑龍水頭村基金會經驗的基礎上,在湍水頭鎮成立了“湍水頭村基金會”和“小寨上村基金會”兩個點。

資金來源

扶貧基金的發展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93年9月到1998年8月。起初,資金只有茅老先生的500元,同年11月5日,由湯敏先生又入資2O0元。半年後,由於當地的村民有了積極的反應——借了的款項,可以及時歸還。茅老於94年4月22日,又增加了100元的投資;湯敏又增加了200元的投資。94年7月8日,國際銀行的楊昌伯先生也投入了500元的資金。以後又聯繫同事和各界人士進行捐贈,如亞洲開發銀行駐中國代表處湯敏先生6次出資6900元、大連林淑玉老師9次投入11500元,新加坡華運海先生4次投資6760.50元,北大林毅夫教授捐資1400元。到1998年8月,共31人(含團體),捐贈51筆,金額36240元。這一階段的基金全部來自無償捐贈。
第二階段是1998年8月到2001年9月月15日,基金會由單純的接收捐贈,發展為按年息6%(2005年1月1日起,年息調整為4%,2006年1月1日起,年息調整為3%)給部分出資人付息。到2001年9月15日,捐資人和出資人達到41人,基金總額達到131530.5元,其中本地農民的付息基金19000元,占14.4%。在扶貪基金中,無息基金60570.5元,付息基金65960元,利息結轉5000元,付息基金超過了捐贈資金,占比達50.15%。
第三階段是2001年9月以來,新村點的成立,特別是付息基金的引入,使基金會規模迅速擴大。到2006年3月底,基金規模達到1354490元,其中無息資金274985元,占20.31%;付息基金1079505元,占79.69%。(由於本地付息金抽回,到2007年6月底三村共有基金1086888.87元)。對本地付息基金的吸收不超過總基金的40%。因而私人幕款來自贊同基金使命的中國居民和國際友人200多位。並對基金借款契約履行形成很強的激勵作用。從2000年8月始,得到利息的個人將所得利息的20%繳稅。到目前基金代替個人向國家納稅2萬多元。

慈善於商業運作

:93年-2005年基金會一直保持扶貪的性質,基金借款首先用於治病、治傷、上學不收利息,對發展生產收取一分的利息。對產生的利息除日常的支出外,對資助貪困家庭孩子上學4100元,資助當地低工資教師補助13000元,但多年的試驗總結出慈善不可能把事業做大,只有商業運作才符合市場規律,2006年取消了免息借款,年利率從12%調整為18%。將逐步成為賺錢、慈善、服務為一體的組織。

顯著政策

小額基金有一項強制不收禮的政策。如果一個預期客戶為得到貸款給送禮,即使基金有剩餘,也得不到借款。

治理結構

基金會的主要工作由基金會自己處埋,我們希望政府人員參與,並得到他們的支持。當然各級政府人員多次到基金會調研。多年來基金會做了大量工作。但沒有註冊。它屬於非政府小額信貸組織。它的所有權屬於出資人,扶貪基金屬於閒散款借用,付息基金屬於商業產品。基金會的最高管理機構是北京富平學校小額基金管理小組,它由茅于軾,湯敏,丁晉川,沈東曙、李儒東等人組成。負責基金會工作的決定權。直接領導三村基金會。各點基金會又設會計,出納。會計在基金會中既當會計又主特基金會的日常工作。基金的運作特點無須擔保,它靠村民自覺履行還款義務。基金會會計負責記帳、對外交往及基金會的全面工作;出納負責現金保管及配合會計工作。共同審核借款戶決定借款數。客戶的要求是以發展經濟、看病、上學為主,也有少量的消費。借款額最多不能超過5000元。大戶借款不能超過總基金的十分一。借款期最長一年,在期內客戶可以自由還款,還款時種息一次還清。基金會每季召開一次各基金點的工作會議,參會人員有各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及政府要員。在會上互相學習,互相討論。管理人員每半年在北京培訓一次。同時組織在外地學習,其目的是力求使基金工作做大、做強。

管理行為

基金管理人員的行為具有模範作用,操作公正誠實守信,在村內形成了正面經驗和模式,制定了《工作手冊》,內容有:《基金組織機構》、《基金組織紀律》、《基金管理條例》、《基金組織監督管理條例》、《基金工作人員的要求》、《集中辦公制度》、《基金工作制度》、《基金業務工作細則》、《信用戶、非信用戶的確定和處理》、《基金借款戶要求》、《風險保障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辦法》、《基金監督員的崗位職責》、《信貸員(會計)崗位職責》、《出納崗位職責》、《關於工資、離職金、雜支標準的有關規定》、《來客、來訪接待規定》、《基金辦公設備租賃使用管理辦法》、《基金相關單據、帳薄》《借款申請書》。

監督

從96年開始茅老幾次來視察,每年派大學生和獨立的會計師調查運作資本,06年7月對基金所有財務進行了核審,問題是有的,但沒有發現貪污現象,主要問題是(1)三村記賬不統一,三次改賬對數據的移動有誤(2)在農村每個人至少有兩個名(一個小名、一個大名)管理人員在票據的填寫上把大名和小名互換,別字的書寫,給審計帶來困難。這些都表現在管理人員不認真。今年在本地設立了專職的監督人員。

基金風險檢測分析

到2007年6月底,三家基金會貸款餘額964700元,其中逾期貸款51900元,占比5%,貸款損失1000元,為貸款戶以外死亡形成。三村提取風險金:75004.5元。

基金會運作產生的社會效應

(一)創辦了“誠信節”
基金會把龍水頭基金會成立日——9月15日設立為誠信節,並開展下列活動。
l、公布基金會運作情況
(1)公布基金會管理條例,信用借款戶十要求,信用戶、非信用戶的確定和處理。
(2)公布信用戶、非信用戶名單,公開借款帳和扶貪物資發放情況;公開享受教育扶貪補助的教師名單等。
2、開展誠信宣傳
(1)在會場周圍和村子顯要位置張貼標語,出“誠信節專刊”黑版報。
(2)由管理員宣傳“人人都講信用,大家都得好處”。“誰不講信用,誰就不會有好結果”的道理。
3、對特困戶發放困難補助金
發放的困難補助金基金利息占20%,茅老自己的錢占80%,共發放金額:16000元,具體操作一般在9.1-9.10日,管理員張榜公布本期困難補助發放的總金額和困難補助金(救濟款)發放的具體辦法;9.11-9.13日,管哩員公布申請人名單;9.14日,民眾評議補助對象,並投票產生本年度幫貧對象;9月15日,公開發放扶貧補助。
(二)創辦教育扶貧基金會
在開展經營活動的基礎上,2004年9月,三村基金會又分別牽頭設立了“教育扶貧基金會”。“教育扶貪基金會”的基金來源有基金會的利息,和個人捐款。管理人員和湍水頭教委共同合作,公開招聘、公平錄取合格的教師。其只要職能是:(1)國小教師工資補助;(2)對優秀教師進行獎勵;(3)對貧困學生進行幫助;(4)給當地國小購置教具設備、音體器材。(5)對教師培訓。
(三)今年成立湍水頭社區學習中心。主要對當地農民進行免費電腦培訓。現已培訓三期,培訓人員150名。
(四)獲得社會有關部部門的高度民主關注
1993年成立以來,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山西日報》等上百家媒體做過報導。2000年農曆正月十七美國華爾街日報記音也採訪過。2005年3月銀監會主席李偉來湍水頭調研並捐款1500元。同時各級領導在支特的情況並捐款。2005年雒玉鰲代表基金會榮獲“2005年全球微型創此獎”一等獎。

基金會業務發展的特點與意義

1、基金會信貸模式適應了農民對小額農貸的有效需求
1995年—2005年十一年間,湍水頭鎮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一直維持在500-1000元之間,基本是靠天吃飯,農民沒有積蓄,缺乏應急措施和擴大再生產能力。基金會靠信用發放貸款,不需要抵押、擔保,這一小額農貸的特點適應了農民的需要,確實解決了部分農民貸款難的問題。同時,最大額度為5000元的小額農貸特徵也從根本上規避了大的信貸風險發生。
2、基金會管理模式合符社區類人性化操作界面
基金會貸款管理中貸款戶名單公示、家庭成員聯合簽字、未按期還款戶張榜公布、開展“誠信節”活動等,建立在人與人之間信息相對透明的基礎上,符合農村國情,較好地起到了對貸款戶的道德約制功能,創造了良好的誠信環境。
3、基金會小額農貸模式是對扶貪方式的創新和拓展。解決貧困農民的問題,是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政府非常關注的問題,同時也是一項非常艱巨的工作。基金會小額農貸的運作方式,靠部分資金拉動,由農民自己“解放”自己,無疑是非常重要的解決辦法。特別是基金會貸款公開、賬務公示、誠信教育等方面的做法,起到了從資金到思想全方位的扶貧,基金會部分收入轉為教育扶貪基金的做法,使基金會的扶貪意義進一步得到提開。
4、基金會的小額農貸補充了農村金融組織支農資金的不足,遏制了高利貸的蔓延。三村基金會在當地投入資金100萬元,相當於為三村農民人均增加可用資金500元,有效地起到了支農資金的補充作用。同時也遏制了民間高利貸行為。湍水頭村未設立基金會前,民間借貸利率為月息5-10%,目前僅為3-5%,下降一半左右。
5、基金會具有獨特的風險防範機制。從基金來源分析,基金會資金籌集的對象主要是轄區外人士,出資的主要動機以“捐贈”為主,付息資金也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投資。除個別上萬元資金外,主要是1000元左右的資金,資金來源比較穩定;同時:基金會基金運用的透明化程度較高,貸款以救急和幫助生產為主,且呈小額化的特點,有利於分散風險。其損失貸款的經辦人賠償機制也為資金安全增加了較為堅固的“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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