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黨的領導是法治的根本保證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法治建沒體現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 執政的要求。法治建設絕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要從理念上更好地強化黨的意識、執政意識、政權意識,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的執政地位,通過改善黨的領 導來更有效地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領導,通過完善黨的執政方式來更有效地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建設“法治浙江”,必須旗幟鮮明地堅持黨的 領導,在黨的領導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把黨依法執政的過程作為實現人民當家做主和實行依法治國的過程,作為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過程,作 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過程,把加強黨的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貫穿於“法治浙江”建設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