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清廣

黨清廣

黨清廣,男,陝西省唐河縣桐寨鋪鄉十八里黨村人。 因公安機關執法過錯,"偽造證據材料導致被錯誤逮捕"。 於2007年1月19日縊死。

基本信息

事件

2005年4月25日,唐河縣桐寨鋪鄉十八里黨村的黨清廣砍倒了院牆外兩棵榆樹,與鄰居黨長鎖發生爭執、廝打。2005年5月3日,唐河縣公安局法醫鑑定:黨長鎖左耳鼓膜外傷性穿孔,構成輕傷。2005年5月10日,唐河縣公安局桐寨鋪派出所立案偵查“黨清廣涉嫌故意傷害案”。2005年11月23日,黨清廣因涉嫌故意傷害案被唐河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2006年4月21日,正在浙江上虞打工的黨清廣被上虞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帶走,並告知他是公安部門網上追逃的逃犯。黨清廣被帶回唐河縣後,在村委會見證下達成調解協定:黨清廣賠償黨長鎖2000元醫藥費、2棵榆樹。2006年6月7日,黨清廣在派出所辦了撤案手續。之後,他帶著母親和兒子返回浙江,繼續打工。

2006年10月15日,正在上班的黨清廣再次被抓,原因同樣是“網上逃犯”。黨清廣向家人哭訴說“走到哪兒抓到哪兒,日子沒法過了”。2007年1月19日,黨清廣被發現縊死在化工廠休息室。

後續事件

後經調查,認為黨清廣二次被抓是當地派出所緝控資料庫“技術原因出現數據延遲現象所致”。

2008年5月11日,南陽市有關部門成立特偵組。兩天后,當年的桐寨鋪派出所長孫永遠到唐河縣檢察院自首。

據其供述,2005年11月,唐河縣公安局開展冬季“嚴打”,內部下達批捕任務,派出所間要搞排名。於是,該所翻出了擱置的“黨清廣案”。孫永遠還偽造了“黨清廣承認打了黨長鎖耳光”的口供,“目的是為了完成案子批捕任務”。檢察院批捕後,原本要銷案。但2006年1月他調任,銷案手續並未隨案卷移交給繼任者,致使黨清廣成了網上逃犯。

南陽市公安局執法監督委員會出具結論,認定“黨清廣案”是執法過錯案件,“偽造證據材料導致黨清廣被錯誤逮捕”。河南省檢察院和南陽市檢察院法醫專家共同出具意見書,認定黨長鎖當年鼓膜穿孔,與砍樹爭執當日“外傷”並無因果關係。

2008年9月,此案異地審理,鎮平縣法院認定孫永遠濫用職權,判處拘役六個月、緩期一年執行。案件終結後,唐河縣檢察院對錯誤羈押黨清廣15天賠償了2135元,“救助”了6萬元。但黨清廣的家人不服,他們最不理解的是,辦理錯案被判刑的孫永遠還在唐河縣公安局做民警,“拿著財政發的工資”,這違背了《公務員法》和《人民警察法》。

2013年5月3日,此事被媒體曝光後,引起網上熱議。當日,唐河縣紀委召開常委會議,經研究決定對孫永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於孫永遠緣何未按規定予以“雙開”的問題,唐河縣紀委書記於滔稱,此案是異地審理且當事人提起了抗訴,唐河縣紀委也是剛剛接到案件,辦理需要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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