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是國家在黑龍江設立的一個機構。

簡介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省知識產權局,由省科技廳管理,機構規格為副廳級。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協調全省智慧財產權創造、實施、管理和保護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
(二)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貫徹實施國家專利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專利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規範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三)統籌協調全省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開展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研究國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四)擬訂全省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制定專利工作計畫;負責全省專利信息網路建設及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省專利技術交易平台等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
(五)負責監督管理專利技術市場及專利代理中介服務機構;指導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指導技術進出口中涉及的專利方面的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負責全省專利技術實施和產業化工作,並對產業化項目進行跟蹤、監督。
(六)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專利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按規定組織制定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
(七)組織開展全省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
(八)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成員(姓名、性別、職務)

常城 男 黑龍江省科技廳黨組成員、省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局 長
馬峰 男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毅 男 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省知識產權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協調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負責財務、資產管理、行政事務等工作;承擔政策研究、綜合性材料和檔案起草、規章制度制定等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和培訓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全省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有關工作;承擔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制定和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專利管理處

(掛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哈爾濱專利代辦處牌子)
擬訂全省專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規範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負責全省專利技術實施和產業化工作;監督管理專利技術市場及專利代理中介服務機構;組織專利技術展會活動;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哈爾濱專利代辦處相關工作。

(三)對外合作與規劃發展處

研究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協調全省涉外及港澳台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開展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組織擬訂全省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制定專利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省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政策法規處

擬訂全省專利管理和保護的地方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開展全省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專利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地市對涉及專利的案件提供鑑定意見或技術判定;承擔專利(技術)產品認定和專利廣告出證工作。

(五)機關黨委

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監察室與機關黨委合署辦公。負責機關行政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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