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一)負責全省環境監測技術的指導、管理和培訓,統一全省環境監測質量保證措施,對下級站進行監督、檢查、驗收,行使質量管理權,保證監測質量。 (四)匯集全省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信息,建立環境質量和動態污染源資料庫。 (2)環境質量監測:水環境質量監測、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生態環境監測、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噪聲監測、地下水監測、室內環境監測。

掌握全省環境質量狀況、生態變化規律,預測環境質量發展趨勢。
(一)負責全省環境監測技術的指導、管理和培訓,統一全省環境監測質量保證措施,對下級站進行監督、檢查、驗收,行使質量管理權,保證監測質量。
(二)對全省各類環境監測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和技術業務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監測技能,實現人員持證上崗的質量要求。
(三)實現監測設備儀器的統一選型、主要化學試劑的統一配置,強化網路站實驗室建設的標準化,以保證監測工作質量。
(四)匯集全省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測信息,建立環境質量和動態污染源資料庫。綜合分析各種監測資料,定期編制全省環境質量季報、年報、五年報告書和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公報等。
(五)最佳化全省各環境監測點位和網路的結構設計,提出各網路成員站實驗室建設、儀器配置、人員結構、任務分工,並組織檢查考核。參與制定全省環境監測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
(六)作為生態省建設支撐單位,及時掌握我省生態環境狀況,為生態省建設提供基礎資料和科學依據。
(七)業務範圍:(1)環境監測網規劃與建設運行管理。(2)環境質量監測:水環境質量監測、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生態環境監測、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噪聲監測、地下水監測、室內環境監測。[ (3)專項環境監測:酸雨監測、臭氧層破壞監測、溫室氣體監測、生物多樣性監測、固體廢物監測、反恐怖環境污染應急監測。(4)污染源監測:工業污染源監測、農業污染源監測、城市生活污染源監測,機動車船污染源監測。(5)環境監測科研:環境監測方法與標準研究、環境監測技術規範研究、環境監測管理研究、環境監測信息處理與傳遞技術研究、監測污染源成套技術研究、環境監測標準物質研製與開發、環境質量預測預報研究。(6)環境監測服務: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環境產品和環境標誌產品的環境指標監測、環境監測儀器計量檢定、環境監測技術諮詢、環境監測技術仲裁、受社會委託環境監測。(7)環境執法技術監督監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治理措施和限期治理設施運行效果監測、排污收費監測、排污申報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監測、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驗證性評價監測。(8)環境監測人員培訓。(9)環境監測技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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