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縣人民法院

主要職責(一)依法審判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級法院交由審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審案件。 (八)承辦其他應由黑水縣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簡介

黑水縣人民法院位於黑水縣蘆花鎮南街,建築面積2358平方米。轄區面積4356平方公里,人口5.8萬。現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40人,其中黨員33人。內設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法警大隊4個綜合部門和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等7個業務部門,下轄蘆花、西爾、維古、知木林4個派出法庭。年均審理和執行各類案件100餘件。
黑水縣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對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主要職責

(一)依法審判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級法院交由審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審案件。
(三)依法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及委託執行案件。
(四)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問題及疑難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意見和司法建議,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對黑水縣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同縣編制主管部門管理人民法院的機構設定、編制工作。
(六)管理本院的經費和物資裝備,組織行政、後勤保障工作。
(七)負責本院的監察工作。
(八)承辦其他應由黑水縣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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