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兆銓

黎兆銓(1826-1895),字季和,號衡齋,貴州遵義縣人。黎恂第四子,以才幹見稱。曾協三兄兆祺辦團練,守堡寨,與農民起義抗衡,又為楚軍運送糧秣,因功賞知縣。

基本信息

後入雲南以知縣補用,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置理尋州(今尋甸縣)知州五年,又歷任安寧、昆明、鎮雄等州縣各一年。關心人民疾苦,敢於抗拗上司的亂命,救民於水火,雲南總督岑毓英搞了一套徵兵辦法,視州縣大小規定名額。凡徵兵一人,隨徵兵餉四兩白銀。兆銓毅然抗征,並上書巡撫,言其徵兵之弊,終於停止徵兵。不久,為運京銅,又要各州縣征馬,每征一匹馬,隨征馬料銀二兩,尋州要征馬三千匹,兆銓又言尋州不產馬,抗命不征,經一番爭執,上司終於廢棄。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總督岑毓英決定把曲靖八屬回民遷往尋甸,再以尋甸漢民去充實回民原住地區,陰謀坑殺回民。兆銓又向岑毓英請命,願以全家數十口保回民不再反,先後陳述達三年之久,岑氏才應允,回民感激涕零。還曾兩次主持讞局(審判案件衙門),平反冤獄數十起。後因錯失被吏部議處,罷官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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