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
記者眼中的黃順保
昨日下午,向辦案民警了解完黃順保的罪惡史後,記者與他進行了近兩個小時的對話。從記者遞給他第一根煙開始,聊天就一直是在輕鬆的氣氛中度過的。
黃向辦案民警要水喝時禁不住談起了他老家揚子洲鄉的水。聽著記者不大地道的南昌話,他又詢問了記者的老家是否在高安,看不出絲毫膽怯的黃順保像是在故意顯示自己內心的平靜。他看上去的確很平靜。他說,要交代的他都交代了,也不想隱瞞什麼。他的手和腳都銬在固定的鐵椅上,一雙皮鞋脫放在旁邊,他儘量舒服地將腳放在地上的一床被子上,很悠閒的樣子,詳細回答記者的每一個問題。
黃順保的相貌不醜,年輕時或許還是個帥哥,但他從懂事後就開始走錯了路,從盜竊到搶劫再到殺人強姦,並最終犯下16條命案。了解了他的真實經歷,你或許就會對他的這種輕鬆平靜感到一種可怕。青山湖分局的同志說,黃順保會修腳踏車,能熟練駕駛機車,有力氣能吃苦,是個獨立生存能力很強的人,這是他得以多次逃脫追捕的原因。
盜竊次數多得記不清
一再聲明自己“敢做敢當”的黃順保在兩天多時間裡爽快地交代了所犯的16條命案。但問他到底偷盜了多少次,偷到了多少財物時他卻傻了眼:“說句老實話,從十五六歲起到現在,我沒幹過什麼正經事,又坐了近20年的牢,剩下的時間裡活命養家絕大部分都是偷偷摸摸弄來的,擺摩的時家裡人以為我在憑本事賺錢,但只要一有機會,我都會去偷。”
難怪,黃順保說自己曾在三四年前想到海南種辣椒賣,但由於身份證是假的,在海南根本落不住腳。當時他的懷裡揣有一萬多塊錢,也全部是偷來的。在家裡也好,在上海、福建、杭州、贛州、廣東等地逃亡也好,他走到哪偷到哪。這輩子偷了多少次、弄到了多少錢他根本就記不住了。
從來都不敢坐火車
黃順保說,從1998年犯命案以來,不管到哪個城市去,他都是坐長途汽車去的,因為坐長途汽車“安全”。
黃順保知道自己一直在南昌警方追捕之列。有一次他潛回家中,當天夜晚警方對其圍捕時(據說當地尚未完全確定他是殺人嫌犯,派出的民警不多),他從自家二樓跳樓搏命僥倖逃脫;大約在1999年11月,他在德安縣也險些被警方擒獲,後來黃順保稱自己對警方動作的感覺已相當敏銳。他外出時根本不坐火車,因為火車上經常查票查身份證,容易“出問題”。
黃順保說:“這幾年我也真不容易,到了南昌也不敢進城,只是在新建縣、南昌縣轉一轉,那感覺也不好受。”
取了個“吉利”的假名
黃順保自稱這輩子只辦過一個半年期的“臨時身份證”,那還是1997年減刑出獄後想到外面去打工時辦的。後來殺了人就在廣東弄了一個假身份證。假身份證的名字叫“黃全全”。至於為什麼要取這樣一個怪怪的名字,他還有一番自己的解釋。
黃順保說,當時他已被南昌警方盯著,已經有命案在身的他惶惶不可終日,生怕落入法網,為了討個吉利,“保佑”自己安安全全,他想了個“黃全”的名字,後來覺得聽上去像“黃泉”,索性“再加一道保險”,就叫了“黃全全”。
他有些自我解嘲地說:“唉,哪曉得還是不安全,被公安抓住了。”
妻子三年前為他自殺
黃順保談及自己的妻子時,還是向記者流露出了一些愧疚。據他說,其妻是德安人,二十幾歲時曾受父母之命與當地一男子定婚,並收下了對方的彩禮。但其妻並不喜歡那個男的,她要家人退婚。不過那時她家很窮,根本不可能退出彩禮。為追求自己的自由,這名剛烈女子逃到南昌,七八年再未回家。近30歲時,她嫁給了剛剛從監獄出來的黃順保,後來生了一個女兒。
但黃順保並不是她所理想的夫君。儘管黃順保殺了人從沒有告訴妻子,但黃偷雞摸狗的本性很快暴露給了這個個性極強的女子。並且黃只顧自己享受,家裡經濟拮据可想而知。1999年12月底,據黃順保說,大約就是他和老婆躲到德安縣差點被警方抓獲後逃到廣東不久,其妻就上吊自盡了。
總結妻子的死,黃順保說:“她太好強了,總希望自己活得好一些,而我卻讓她失望。”
性病至今未好
殺人成性的黃順保在近三四年時間中,不僅姦殺了16名無辜女子,而且與不計其數的妓女發生過性關係,每到一個地方住宿,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找“雞”。他告訴記者,他搶劫偷盜來的錢幾乎都用在了女人身上,他自稱自己要不停地“享受”。
“享受”之餘,黃順保當然也碰到了“麻煩”。從1999年開始,他就患上了性病,為此他多次到一些私人診所看病,他幾乎走到哪看到哪,打針吃藥經常更替進行。
據黃順保自己說,直到現在,他的性病都未治好。
為何專找女人下手
黃順保所犯的命案對象全是女人,這裡有沒有什麼“規律”呢?
他告訴記者和民警,從小他就學會了打架,雖未練過武,但憑著一米八零的個頭和多年的打架經驗,一般的兩三個人是“放不倒”他的。但他的作案對象極少有男性,對此他是這樣解釋的:
一是女人畢竟力量小,膽子也不大,一亮刀子就嚇倒了,根本不會給他帶來麻煩;男人多少力氣大些也大多不服輸,搏鬥起來對他不利,搶劫嘛,就要“快刀斬亂麻”。
二是劫色。除了貪財之外,黃順保很“在乎”女人的身體,除他與一些被害人生前發生性關係外,他還多次奸屍。他稱自己劫色是“順便”的,“很自然”的事情。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他時常說的他上過女人的當,最恨那些說話兇巴巴的女人。
時刻梳理犯罪情況
在黃順保與記者的閒聊中,他自稱早已料到有今天,從殺第1個人開始,他就感到逃脫不了警方的追捕。後來隨著殺人次數的增多,黃的腦中有時會將受害人受害時間地點等情節張冠李戴。從未讀過書的黃順保,那時真恨自己沒讀到書,不能用文字記下自己的“光榮歷史”,但是,從小就有點小聰明的黃順保並不是甘心糊裡糊塗地過日子,他每到一個地方,都會反覆將自己在何時何地犯罪的情節在腦海中進行一番梳理,以免造成張冠李戴,將來被警方抓獲後,在審訊中“跌了習氣”。
果不其然,據南昌市青山湖區公安分局刑偵隊員說,黃順保落網後,很爽快地全盤托出了自己所犯的罪行,時間、地點、人物和情節,大都清清楚楚。對他這個文盲來說,真是難得。
分析黃順保殺人動機
黃順保為何瘋狂殺死16人?記者昨日連夜採訪了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副會長、省社會科學院犯罪學教授、一級律師李雲龍。李教授說:黃順保實施如此罪大惡極的犯罪行為首先是出於一種僥倖心理,他想搶別人的錢而又不想留下證據就殺人滅口,希望不被警方破案,僥倖過關;其次,他連殺16人也有一種“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他自己肯定會想,殺了一個人被抓後會判死刑,殺了兩個人也是判死刑,還不如多殺幾個,最後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第三是出於一種犯罪顯示心理,從他作案情況來看,他並不對死者的屍體進行過多的掩飾。他從殺人中獲得刺激,並慢慢變得在心理上沾沾自喜,好象以殺更多的人來告訴世人他“多么”厲害;最後還有一種異性犯罪心理,因為可以得到對方的身體,滿足其追求異性的欲望,刺激他麻木的神經,從而在心理上得到滿足和快感。
李雲龍教授最後還說,像黃順保這種連續殺死16人的惡性個案他還是第一次遇到,真是太殘忍、太惡劣了。這樣的人如果早些被公安機關制服,損失會小些。
被害人家屬可要求賠償
江西陽中陽律師事務所塗傳輝說,黃順保所犯的16起案子中只要其中任何一起被查證屬實,他都要被判死刑。被害人家屬可向黃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其承擔民事損害賠償。
文/記者李松雲實習生程元豐圖/記者王昱策劃/記者徐宏
剛出獄就欠下血債
1998年5月,從監獄裡放出來不久的黃順保,終日無所事事,每天在村中遊手好閒。可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手頭的拮据,使他整日盤算著如何搞到錢財。黃順保發現揚子洲鄉的菜農每天凌晨就起身,將蔬菜運到南昌出售,這個時間也正是路上人跡罕見之時,黃順保決定搶劫菜農。
5月底的一天,黃順保蹲在揚子洲廟後村往南昌去的路上。夜色中,黃順保掩飾不住內心的慌張,不停地抽著香菸,等待著機會……凌晨3時左右,遠處傳來一陣腳踏車的蹬踏聲,黃順保立即壓滅手中的菸頭,屏住呼吸,摸起一塊磚頭。見騎腳踏車的是一位30歲左右,體態較胖的女子,便跳了起來,他手中的磚頭對騎腳踏車的婦女頭部就是一擊。突遭猛擊的婦女,還沒來得及哼一聲,便連同腳踏車一起倒在路邊,暈死過去。黃順保抓起她的雙腿就往路邊的堤下拖去,一直拖到贛江邊的沙地上。黃順保再跑回案發地點,將該婦女騎的腳踏車也推到贛江邊。當他推腳踏車來到該婦女身邊時,見她甦醒了過來,黃順保就跳在她的身上壓住,雙手將她的頭部壓進沙地里。不久,該婦女掙扎了幾下,便不再動彈。
黃順保手腳慌亂地在該婦女的身上亂摸,最後從長褲口袋內翻出100多元現金。也許是在摸錢的時候,黃順保摸到了女人的“風情”,黃順保竟然將該婦女的衣褲扒光,實施了屍奸。
記者在青山湖公安分局見到接受審訊的黃順保時,他告訴記者,該婦女是他16條命案中的第一人。當時,殺了她以後,特別是將她從路邊拖到80米遠的贛江邊時,他的手腳不停地在顫抖,80米路也是拖拖停停。實施屍奸時他在一邊休息了10多分鐘,待平靜了慌亂的心和顫抖的手腳後,才動手。事後,黃順保將還不知是死是活的該婦女推下了滾滾奔流的贛江。
殺人手段極為歹毒
犯下一條命案後的黃順保,驚恐地在家中躲藏了一段時間後,見警方沒有找到他,便開始在南昌跑起了“摩的”。
1998年初夏,黃順保開著“摩的”停在青山路口候客。不久,一位年輕的小姐叫了他的車到江西紙業集團公司。談好價錢以後,這位年輕的小姐坐在了黃順保的後面。當行駛到青山路立交橋下時,對面開來一輛三輪摩托,也許是黃順保車技不精,他躲閃不及,坐在機車後的小姐的腳被掛開了一道血口。見自己的玉足受損,小姐決定不付車資,還要黃順保拿錢給她治腳,黃順保自然不答應。於是該小姐立即打電話叫來五六個“小羅漢”,好好地“收拾”了一下黃順保,並要黃順保賠償5000元了結。被揍得鼻青臉腫的黃順保最後湊了1700元,賠償給了那位小姐。
一直“打羅”出身的黃順保,哪受過這種氣,他決定報復。黃順保每天都在青山路附近查找該小姐的蹤跡。終於,二十多天后的一天凌晨,開著機車的黃順保在賢士湖附近發現了那個小姐,他立即將機車停在一邊,遠遠地暗中跟著她,等待時機對她下手。
當該小姐走到青山路立交橋下時,黃順保飛身竄到她身邊。用雙手扼住她的脖子,用盡全身力氣將她的頭撞向立交橋墩。頓時該小姐鮮血飛濺,只撞了一、兩下,該小姐便癱倒在地。看著已是滿身鮮血的小姐,黃順保還不解恨,順手摸起一塊磚頭,對其頭部猛砸,直到該小姐的頭部血肉模糊,腦漿迸裂。
活活打死該小姐後,黃順保將她拖至不遠處的鐵路邊,撿了幾個草袋及一些樹葉,將其掩蓋,轉身離開幾步後,黃順保還是感覺未解心中之恨,便又回到女屍旁,抓起一把灰土與垃圾,扒開女屍的褲子,塞了進去。後又搶走該小姐挎包內的現金一百多元。
目光盯上陌路女子
如果說黃順保的第一次殺人是為了錢財,第二次殺人是為了發泄他的憎恨的話,那么在接下來的十多起殺人案中,他已成了一個殺人如麻的變態狂。
記者在警方的一份材料中發現,僅1998年5月至1999年11月,一年多的時間內,黃順保在南昌市附近殺害婦女就達13人,受害人有17歲的保姆、哺乳期的母親、賣淫女,甚至連開“拐的”的女司機也難逃其魔掌。
今年5月底的一天,逃竄了近四年的黃順保躲在宜春的一間出租屋內,窗外的雨聲讓他感覺到絲絲的恐懼,黃順保簡單地收拾了一下隨身物品,準備竄到萍鄉躲藏。下午,6時許當他來到宜春“園仙台”車站等車的時候,同在站台上等車的一位女子引起了他的注意,對女子早已產生憎恨的黃順保佯裝問路與該女子聊了起來,並強行將該女子拖到站台邊的一家小飯店內共進晚餐。
雨一直下著,在飯店躲了1個多小時雨的黃順保自吹是生意人,到分宜是來接貨款,要到萍鄉去。得知該女子同路後,便打了一輛三輪車,一起向萍鄉方向駛去。三輪車在雨中行駛了一個小時左右,黃順保藉口找人,支付了8元錢車資後,放走三輪車,將女子一人留在路邊。佯裝找人轉了一圈回來的黃順保見天色已晚,便露出了他兇殘的本性。他從包內摸出一把寒光閃閃的砍刀,對著該女子的前胸,惡狠狠地喝令她到路邊的樹林中去。
在黑漆漆的樹林中,黃順保逼著該女子掏出身上的錢財,見只有50多元,便動手拉下該女子的耳環。
此時的黃順保視殺人如棄草芥,他扒光了該女子的衣服後,從她身後用衣物勒住其頸脖,見她不停地掙扎。便將其扳倒,用腳踩在她的頸部,直到該女子不再動彈。變態狂魔黃順保奸屍後,簡單地用樹枝將其屍體遮掩,便來到路邊打了一輛“面的”回到宜春。
惡魔最後的瘋狂
就在警方抓獲殺人狂魔黃順保的前半個月,也就是6月底,黃順保還在萍鄉火車站附近對一名賣淫女實施了瘋狂的姦殺。
那晚11時左右,逃竄到萍鄉的黃順保在火車站附近遊蕩。這時,一名30歲左右的女人來到他身邊,問他是否住旅社?在得知有“小姐服務”後,黃順保跟著該女人進了一家旅社。二人一番雲雨,筋疲力盡的黃順保,摟著該女人倒頭便睡。
凌晨2時許,黃順保爬起身來,從隨身的行李內拿出一把一尺多長的砍刀,架到還在睡夢中的賣淫女脖子上。該女子驚醒後被眼前的情景嚇呆了,一再祈求黃順保饒她一命。殺人如麻的黃順保見其拿不出錢來,就將床單撕成條狀,將她雙手反綁於身後按在床上,並從其身後用床單勒住該女子頸脖,單足跪壓在她的背部,直到其不再動彈。
殺了該女人後,黃順保在賣淫女包內只搜到幾塊錢的硬幣。見只有幾塊錢的收穫,黃順保順手又將隔壁房內旅客的一部三星手機偷走,匆匆逃進夜色中。
到了天明,黃順保還回到案發地,見圍了很多人,且還有公安在場。便連日逃回宜春。在宜春,這個殺人狂魔走到了盡頭,栽進了警方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