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香港建築師學會副會長、環保建築專業議會主席、香港綠色建築議會副主席,一級呂元祥建築師事務所及環保設計總監。
2009年至2010年任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最佳化建築設計:締造可持續建築環境”支持小組成員,
2010年任香港建築師學會副會長,
2011年至2012年任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舒緩氣候變化:從樓宇節能減排開始”支持小組召集人。
2012年6月,任香港環境局局長。
任免信息
2012年6月28日,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的提名,國務院任命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政府主要官員。任命黃錦星為香港環境局局長。
2017年6月21日,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提名,國務院任命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主要官員,任命黃錦星為香港環境局局長。
人物榮譽
2016年7月,獲頒金紫荊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