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潮南區成田鎮寧湖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黃育輝挪用扶貧款、騙取種糧補貼案。
經查,黃育輝在擔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違規轉讓村集體土地344宗共165.56畝,收取相關款項418.6萬元;通過偽造收支單據等手段,挪用扶貧款24.18萬元;虛報種糧戶166戶,騙取種糧補貼13.6萬元,均作為村日常開支和發放村幹部福利。此外,黃育輝還存在違規出賣山地造墓穴、對村集體山林監管不力造成4.76畝林地被毀等違紀行為。黃育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罷免村委會主任職務,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