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瑀

有一年饒州地方旱情嚴重,州守洪皓髮文並派員視察所屬各縣,減免田地租稅。黃瑀為所行縣請求十之免九,而其他縣份只告減輕一成。洪浩大惑不解,過後派員巡視各縣,唯獨黃瑀所行縣份沒有流民現象。洪皓稱讚黃瑀所為,極力向上推薦,於是黃瑀調湖北轉運司主管賬司。
後改知永春,四時勤於指導農事,遇旱為民祈雨,頗有政事(參見《永春縣誌·樂山祈雨》)。遷兩浙轉運司幹辦公事時,有人提議“鬻公田”,轉運使派黃瑀視察。黃瑀到各郡縣了解情況,稔熟知其間存在多寡輕重不均之弊,又考慮鬻公田一時所獲不過數年租賦,自後難免橫徵暴斂,加重耕者負擔,不便施行,從而保住了公田。又有貴將楊存中請地擴建兵營,黃瑀經查勘,根據營卒人數計算,所請之地大過實際需要數倍,要毀壞許多民田廬家,況且所建是供權貴們享樂的觀游建築,於是沒有滿足楊存中的占地要求。
權知秀州華亭縣(今浙江嘉興)時,遇大飢年,他指示常平倉糧官開倉賑濟,糧官說:“當俟奏報。”黃瑀說:“民命在朝夕,苟可以生之,雖重得罪不悔。”立即發放常平倉糧食濟飢,全活百姓數以萬計。
吏部侍郎汪應辰、侍御史汪澈極力推薦黃瑀才能,遂升御史台檢法官。不久改任江南東路提點刑獄,徙轉運副使,視事旬日,改知漳州。乞祠主管台州崇道觀。乾道二年(1168)逝世。
黃瑀剛直,清廉愛民,生平清苦自勵。然而周濟貧窮、賑救飢乏,必竭其力,死後家無餘財。祀郡鄉賢祠。子杲、東、黃榦均見民國《長樂縣誌·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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