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海霞[被堂姐冒名頂替事件當事人]

黃海霞[被堂姐冒名頂替事件當事人]

黃海霞,原名“黃偉霞”,許昌長葛市人,被堂姐冒名頂替事件當事人。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1993年下半年因遲遲未收到錄取通知書,於是到鄭州市崗河擺攤賣豬肉。

人物事件

2018年11月24日,河南都市頻道報導,黃海霞1993年以498分的成績考取許昌師範,卻沒收到錄取通知書,十幾年後,她向有關部門投訴,稱當年自己學籍被人頂替了,頂替者竟是大伯家的女兒黃風玲。

對此事,長葛市公安局2010年的答覆意見書表示:黃風玲存在頂替黃海霞在官亭職中的學籍檔案問題。2011年,長葛市教體局的調查結果卻認定,不存在頂替許昌師範學籍一事。長葛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已經受理了“黃海霞學籍被頂替一事”,並將在3個月內給出調查結果。

2018年11月26日,被指冒名的當事人的丈夫張寶成回應,妻子黃風玲(現名“黃海霞”)當年因沒有考上大學,復讀後使用了黃海霞的學籍參加1993年中招考試,但498分的成績是妻子自己考的,被許昌師範學院錄取,不存在“頂替上大學”的情況。

事件進展

2018年11月30日,網傳“黃海霞十年寒窗疑被黃風玲頂學籍上學”。

長葛市對此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市紀委監察委、公安、教育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經初步調查核證,黃偉霞,佛耳湖鎮秋莊村人,曾用學籍名為黃海霞。1993年中招考試中,黃風玲頂替黃海霞學籍名參加中招考試,冒用學籍情況屬實。經採證,黃風玲中招成績系本人考試取得。

教育部門已對黃風玲冒用學籍一事作停職處理,其他相關事項正在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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