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建設項目備案的方式
備案的方式採取由組織實施或牽頭負責的部門和單位向紀工委(監察室)報告備案;報告採用書面報告並附統計表(附後)的形式。
三、報送時間
凡當年獲得批准開工的工程建設項目,在獲得批准開工的即日,組織實施或牽頭負責的部門和單位必須向紀工委(監察室)報告備案。紀工委(監察室)於每月3日前將上月的項目備案情況向市監察局報告備案。
四、工作要求
工程建設項目報告備案的書面文字和統計表應簡明、扼要、真實、準確,其中統計表中各個欄目應逐項認真如實填寫。各單位主要領導人要嚴格審核把關並簽字;如上報備案的項目情況包括有關數據發生變化時,要再及時報備案;對報告備案中瞞報、謊報、漏報等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情況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紀律責任。
組織實施或牽頭負責的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紀工委(監察室)深入到各在建工程項目中,進行調查研究,了解掌握項目建設的動向,加強監督檢查,並根據掌握情況,提出整改意見或建議,督促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促進項目建設正常運行。
要嚴肅查處工程建設中的違法違紀案件,並按規定及時將案件查處情況進行通報,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