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李生烈士

8歲給地主放牛、砍柴,15歲為地主做長工。1936年初,地主上門逼債抓丁,他被迫離家去崇安參加了革命隊伍,並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在浦城、崇安、建陽、松溪、政和等地進行游擊戰爭。1937年10月,任中共浦城中心區委委員。1938年,任游擊隊隊長。1939年5月,出席中共建(陽)松(溪)政(和)特委召開的首次黨代會。1941年2月,國民黨保全隊向建、松、政地區猖狂進攻,浦南特委遭破壞。他的父親、妻子、弟弟、孩子也全部被捕,受到百般折磨。但他革命意志更堅,頑強堅持鬥爭。同年5月,中共浦南特委恢復,任特委書記。1943年農曆4月,率游擊隊在浦城、水吉、松溪邊境活動。因叛徒告密,被國民黨頑固派軍隊幾百人跟蹤包圍,突圍時,腿部中彈受傷,被逮捕,押到浦城縣城審訊,在嚴刑面前,堅貞不屈,始終沒有暴露黨的組織和游擊隊活動的秘密。9日,英勇就義。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