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金

2009年1月10日至今任縣委民眾工作局局長、縣政府信訪局局長、縣委辦副主任、縣政府辦副主任;2009年1月起享受副縣級待遇,2011年12月27日當選為會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工作分工負責交通、安全、民政、信訪、應急管理、糧食、供銷、國防動員、殘疾人、老齡等工作。 分管交通運輸局、安監局、民政局、信訪局、應急辦、糧油局、供銷社、交戰辦、老齡辦等。

個人簡介

黃明金,男,現任會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個人經歷

學習經歷

1970年9月1日至1975年7月12日在富樂公社新河國小讀書;
1975年9月1日至1977年7月25日在富樂公社雙河中學讀國中;
1977年9月1日至1979年7月1日在通安中學讀高中;
1979年9月23日至1981年7月14日在涼山州財貿學校讀中專;
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四川省委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畢業。

工作經歷

1981年8月13日至1981年12月新發公社辦事員;
1982年1月1日至1982年7月新發公社團委幹事;
1982年8月至1982年12月新發公社團委副書記;
1983年1月至1984年1月新發鄉團委書記;
1984年2月至1985年4月芭蕉鄉團委書記;
1985年5月至1985年10月四一鄉團委書記;
1985年11月至1986年11月益門區公所團委書記;
1986年12月至1987年1月4日雲甸鄉政府代理副鄉長;
1987年1月5日至1989年10月雲甸鄉政府副鄉長;
1989年11月至1990年8月雲甸鄉副鄉長兼武裝部長、財政所長;
1990年9月至1991年2月雲甸鄉副鄉長兼財政所長;
1991年2月5日至1991年3月20日雲甸鄉政府代理鄉長兼財政所長;
1991年3月21日至1994年12月7日雲甸鄉政府鄉長兼財政所長;
1994年12月8日至1998年5月25日縣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級);
1998年5月26日至2004年12月13日縣工商業聯合會(總商會)會長,期間2003年6月7日至2005年12月兼任會理縣民營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04年12月14日至2009年1月9日任縣委辦副主任、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民眾和信訪工作局局長。
2009年1月10日至今任縣委民眾工作局局長、縣政府信訪局局長、縣委辦副主任、縣政府辦副主任;
2009年1月起享受副縣級待遇,2011年12月27日當選為會理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3年2月推選為政協會理縣委員會第十一屆委員,2月17日當選為政協第十一屆常委;2006年當選涼山州第六屆黨代會代表。

獲得榮譽

1990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1986年以來的第2次民族團結進步先進個人;
1992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突出貢獻個人;1993年、1994年、1995年、1996年連續四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發展鄉鎮企業先進個人;
1999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農村工作團優秀工作隊員;
2004年7月1日被縣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
2004年11月被縣政府評為石榴生產工作先進個人;
2007年7月被涼山州委、州政府評選為優秀信訪局長;
2008年1月20日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
2008年2月28日被涼山州民眾和信訪工作局評為先進個人;
2008年6月被涼山州委授予“涼山州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2009年4月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工業經濟工作先進個人;
2009年9月被縣委評為2006-2008年宣傳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個人;
2009年11月被縣委、縣政府評為中國會理首屆國際石榴節先進個人;
2009年12月被縣委、縣政府評為第三次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
2010年,在創先爭優活動中被縣委推選為模範先進個人;
2011年6月被省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享受省級勞模待遇;
2011年6月被州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
1993年以來,12個年度被考評為優秀公務員,其中2006年至2011年連續6年被考評為優秀公務員。

工作分工

負責交通、安全、民政、信訪、應急管理、糧食、供銷、國防動員、殘疾人、老齡等工作。
分管交通運輸局、安監局、民政局、信訪局、應急辦、糧油局、供銷社、交戰辦、老齡辦等。
聯繫縣群工局、老乾局、殘聯、交通路政大隊、公路收費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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