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貫徹和執行動物衛生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定本地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撲滅計畫;監督和管理本地區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獸醫醫政和獸藥藥政工作;負責動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獸醫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獸醫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逐步推進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依法實施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等行政執法工作。
內設機構
(1)綜合科(副科級,編制3人)
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具體承擔計畫、財務、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擬定局機關有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動物防疫監督科(副科級,編制2人)。
研究提出全市動物疫病控制規劃和工作設計,負責動物防疫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
人員編制
市畜牧獸醫局(市動物衛生監督所)事業編制7 名,其中局(所)長1名,副局(所)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