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區農業委員會

徽州區農業委員會

徽州區農委新大樓(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調查與研究,擬定我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鄉鎮企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各產業)的規定、辦法,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三)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流通及農村信貸、稅收、保險、財政扶持等政策措施;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農業及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 新組建的區農業產業化管理服務中心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核定事業編制12名,其中主任1名(由農委副主任兼任)、副主任2名(按副科級高配)。

簡介

徽州區農業委員會為徽州區政府組成部門,正科級,主管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辦公地址:黃山市徽州區黃山路147號。

徽州區農委新大樓徽州區農委新大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調查與研究,擬定我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鄉鎮企業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各產業)的規定、辦法,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和農業開發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流通及農村信貸、稅收、保險、財政扶持等政策措施;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農業及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
(四)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農村集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財務、集體資產管理和減輕農民負擔、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區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規定、辦法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協調菜藍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統計;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狀況等農村經濟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儲備、安排農業生產救災物資。
(六)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研究擬定全區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管理和推廣農業科技成果,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和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工作;組織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民技術培訓;負責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管隊伍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七)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的產品技術標準及質量標準,負責農業各產業的產品和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獸藥(魚藥)、飼料、肥料、農膜以及漁船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內生產和進口種子、農藥、獸藥(魚藥)、飼料、農膜產品的登記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擬定發展鄉鎮企業的規劃和規定,並監督實施、指導鄉鎮企業體制改革、技術改造、經營管理、科技進步、質量認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
(九)依法監督管理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漁業水域的開發利用,負責保護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監督管理農村能源及其開發利用。
(十)負責農業外事和有關農業方面的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以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口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推動農業對外開放。
(十一)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組織協調動植物的防疫、內檢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獸醫醫政和獸藥(魚藥)藥政、藥檢以及漁政的監督管理。
(十二)承擔區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人秘科

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係;負責文電、督查督辦、保密、信訪、檔案、保衛、接待及重要會議的組織等工作;組織有關報告、檔案的起草;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委機關固定資產;承辦委機關並管理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村經營管理隊伍、農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農民技術員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鑑定、勞動工資統計以及國外智力引進工作;參與農業勞模的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並指導委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規定、辦法,負責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的監督實施;管理委管各項目資金;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定農業產業化政策;負責協調農業產業結構和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按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建設重大項目。

政策法規科

負責國家、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組織農業和農村經濟政策調研,研究提出農業各產業法規、規章及政策實施意見;對其他部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中涉農條款提出審核意見;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監督農業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及隊伍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承當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科技教育信息科

研究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規劃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協調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動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負責農業社團和農業教育工作,組織協調農業、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農業技術培訓及農民體育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研究國外農業發展動態;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組織實施出口創匯農業;負責農村宣傳工作;擬定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市場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規定、辦法;組織指導農業投入品的質量檢驗,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參與擬定農業各產業的產品技術標準化及質量標準;負責農業各產業產品和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的質量監督工作;負責農業各產業產量、經濟統計,負責農村經濟運行狀態分析,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菜藍子工程”建設;負責有關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工作。

農業產業化指導科(農業科)

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和規定,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承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集團及農業產業化項目的申報、審批和管理工作;承擔區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的規劃、計畫,指導種植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種植業發展的技術措施;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安排;負責化肥、農藥、農膜、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組織種子及其資源的品種審定和進出口審查,指導農業植物內檢工作;研究提出畜牧業、漁業發展的規劃、計畫,指導畜牧業、漁業生產及結構調整,研究提出並組織落實畜牧業、漁業發展的技術措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協調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實施畜產資源、草地資源的保護工作。承辦種畜禽獸藥、獸醫醫療器械、牧草種子和獸用生物製品的登記和進出口申報;負責飼料行業重大技術改造工作;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監督實施漁船、漁機、網具的建造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漁船檢驗及魚藥藥政藥檢工作,實施漁政監督管理,組織畜牧、漁業經濟統計。

農村經營管理科

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農民負擔、農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意見;負責農村經濟收支統計和對農民收入與負擔情況的監測;指導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鄉鎮企業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並監督檢查國家和有關發展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並監督實施發展鄉鎮企業規劃、規定;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發展鄉鎮企業的重點工程規劃;負責鄉鎮企業統計、信息工作;指導鄉鎮企業體制改革、技術改造、經營管理、科技進步、質量認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財務管理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農村能源,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村能源開發利用規劃,推廣農村能源開發利用新技術;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所屬事業單位的改革與整合

1、將區畜牧獸醫站、區家畜家禽防疫檢疫站、區畜禽品種改良站、區水產站(漁政漁港漁船監督站)合併組建區畜牧獸醫局,掛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區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區畜牧獸醫推廣站、區水產站、區漁政漁港漁船監督站牌子。新組建的區畜牧獸醫局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核定事業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由農委副主任兼任)、副局長2名(按副科級高配)。 2、將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區植保植檢站、區農作物病蟲測報站、區糧油土肥站、區種子站、區多種經營站、區蔬菜副食品產銷辦公室合併組建區農業產業化管理服務中心,掛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區植保植檢站、區農作物病蟲測報站、區糧油土肥站、區種子站、區多種經營站、區蔬菜副食品產銷辦公室、區茶葉站、區農業環保站牌子。新組建的區農業產業化管理服務中心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核定事業編制12名,其中主任1名(由農委副主任兼任)、副主任2名(按副科級高配)。
3、設立區農村能源辦公室,將區農科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併入區農村能源辦公室,掛區農科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新農村建設領導組辦公室牌子。新設立的區農村能源辦公室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由農委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按副科級高配)。
4、設立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核定事業編制5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經上述整合後,區農委所屬事業單位(不含鄉鎮站所)由原來的9個整合為4個。

農業概況

1988年建區時全區農村經濟淨總收入為3762萬元,構成農村經濟總收入的一產(即大農業)、二產(即工業、建築業)、三產(運輸、商飲服務業等)三次產業結構純收入比重為66.5:17:16.5。經過4個發展階段16年的不懈努力,到2004年底,全區農村經濟淨總收入達34441萬元,農民均純收入達3058元,比建區初期純增2602元,農村一、二、三次產業結構純收入比重調整到28.9:31.1:40,一產下降了37.6個百分點,二、三產分別上升了124.1和23.5個百分點,二、三產業占整個農村經濟總收入的 %。主要經歷了四個重要發展階段:即1988年--1992RH ,區委區政府作出了《關於大力發展開發性農業的決定》,號召全區上下大力發展開發性農業,為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打下堅實基礎。1993年--1995年,區委區政府號召全區大力實施農業結構調整“881”工程(全區8萬農民,實施糧油、茶葉、蠶桑、蔬菜、畜禽、水產、林果8大基地,農民人均純收入年遞增100元),區委、區下令專門成立了881“工程指揮部及辦公室,抽調農委、科委、教委三家合署辦公,3年人均純收入遞增124元。1996年--1999年,區委、區政府號召大力實施農業產業“268”工程(山區、畈區兩大區域開發,果蔬、茶桑、畜禽、蜂蜜、漁業、林竹藥6大主導產業生產,黃山罐頭食品廠等8大龍頭企業建設),並出台了《關於加快全區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決定》和《徽州區農業產業化規劃布局方案》,4年全區人均收入遞增295元。2000年以來,區委、區政府號召大力組織實施農業結構調整“865”工程發展戰略(萬畝竹海、千畝貢菊、百畝徽派盆景等8個萬、6個千、5個百共19個農業項目工程),出台了《關於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大力實施“865”工程的決定》,經過4年發展階段,構建了“一帶兩區”區域板塊經濟結構格局:即深山區茶林菊立體經濟產業帶、糧產區大棚蔬菜和糧經高效經濟模式產業區、風景區及205國道花木盆景經果林旅遊經濟產業區。同時構築了山區脫毒貢菊、名優茶、竹筍;糧產區“中稻—秋冬菜”、“早蓮藕—晚稻”、“秋冬菜—甘蔗”,設施化大棚;風景區花木盆景、綠化苗經果林等20多個高效組合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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