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

黃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是黃山市公安局的派出機構,是屯溪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黃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是黃山市公安局的派出機構,是屯溪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市公安局和屯溪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結合屯溪區實際,研究確定公安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2、防範、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
3、組織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區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依法管理實有人口、戶政業務、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
5、負責對轄區內境外人員進行管理及轄區內公民出境報備工作。
6、負責履行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檢查職責。
7、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8、組織實施全區警衛工作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活動。
9、負責全區勞動教養和收容教養審核上報工作。
10、組織實施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工作。
11、組織實施全區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和機關行政財務等後勤保障工作。
12、負責公安隊伍建設和監督檢查公安執法活動。
13、承辦市公安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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