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冠豪

"簡介香港前灣仔分區指揮官黃冠豪,51歲相關事件在處理銅鑼灣一間食肆酒牌時,無申報收受食肆4

簡介

香港前灣仔分區指揮官黃冠豪,5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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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處理銅鑼灣一間食肆酒牌時,無申報收受食肆4,000元折扣及洋酒餽贈,早前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昨被判囚一年,黃申請保釋等候抗訴被拒,即時收柙。裁判官判刑時狠批黃知法犯法令警隊蒙羞,不接納辯方以他過往為警隊立下功勞作求情:“他們(警員)並非免費服務社會。”辯方大律師陸偉雄在庭外表明會繼續提抗訴,正考慮是否直接向高院申請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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