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考萊,T.B.正文英國歷史學家、政治家。1800年10月25日出生於蘇格蘭貴族之家,畢業於劍橋大學,青年時參加輝格黨。1826年發表《論彌爾頓》一文,一舉成名。1830年被選為議會議員,積極投身爭取第 1次議會改革法的活動。1834年赴印度,任印度最高理事會高級官員。在印期間,主持制訂印度刑法典和教育改革,規定以英語作為印度教育的唯一官方語言,排斥當地民族語言。1839年任陸軍大臣。鴉片戰爭前竟誣中國首開釁端,力主侵華。1842年反對憲章派提出的人民普選權要求。1847年在愛丁堡競選失敗退出政界。此後,開始撰寫《自詹姆斯二世和威廉三世即位以來的英國史》(即《英國史》)。1849年出版第1、2卷。1852年拒絕入閣,但重入議會。1855年出版該書第3、4卷。麥考萊從輝格黨的立場出發研究歷史,用歷史來論證自己的政治主張;強調歷史著作必須首先能吸引讀者,為了收到藝術效果,可以犧牲歷史的真實性。《英國史》著重記述自1685年詹姆斯二世即位至1702年威廉三世逝世17年間的歷史,實際上是一部以“光榮革命”為中心、關於這一事件過程及其前因後果的詳細記錄。麥考萊認為英國歷史是沿著合法的、尊重歷史傳統的和平道路前進的,矛盾往往通過改良和妥協而得到解決,適當的讓步是“可以糾正一切,調解一切和保持一切的”。“光榮革命”就是最成功的妥協,是一次“幸福革命”,而且是“最後一次革命”。他呼籲英國人民滿足於現狀,維護現存制度。他還研究英國向印度擴張的歷史。1857年受封為羅思利男爵。1859年12月28日逝世。麥考萊的歷史著作帶有鮮明的政黨偏見和個人成見。在史料和史實上都有不少錯誤,但他的文學造詣甚深,文筆明快流暢,邏輯嚴謹。他的歷史觀對以後輝格派史學產生一定的影響。《英國史》被譯成德、俄、法等10餘種文字。配圖相關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