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蓮都區建設分局

麗水市蓮都區建設分局,主要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局長辦公室會議、局務會議和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工作,並監督檢查催辦會議決議事項的實施等。

職能介紹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各項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

(二)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區和麗水市經濟開發區範圍外(以下簡稱城市規劃區外)所有規劃的編制和上報審批;承擔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最佳化城鎮土地資源配置和利用的規劃管理;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區域規劃的編制和審查。

(三)參與制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規範的實施。

(四)負責中心城區內農民建房的初審;負責中心城區及開發區以外農民建房的審批;負責全區農民建房的批後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外的所有建設項目的審批和批後管理。

(五)負責城市規劃區外的城鄉住宅和房地產業管理及企業資質初審(不含產權、產籍的管理和白蟻防治);負責上述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拆遷的拆遷許可證發放和作出拆遷行政裁決的初審。

(六)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城市規劃區內(除經濟開發區外)居住小區建設的初設審查和竣工驗收。

(七)負責城市規劃區外城鄉建築市場管理,建設工程審批管理和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管理,負責建築業企業資質初審。

(八)負責對農村個體建築工匠的管理和職業技術教育,職工培訓工作。

(九)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社區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小區內道路及綠化的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城市規劃區外省級以下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管理。

(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執法監督;負責對違法違章的行政處罰和應訴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和市建設、規劃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局長辦公室會議、局務會議和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工作,並監督檢查催辦會議決議事項的實施;負責文秘、檔案、印鑑、保密、信訪、內保及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報表彙編、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人事考察、責任制考核,勞動工資及內部督查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老幹部、計畫生育、群團及宣傳、教育工作 。

建設規劃科

貫徹執行有關規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做好農民建房的初審、審批及規劃區外所有建設項目的審批;負責全區農民建房和建設項目的批後管理;指導建制鎮規劃的編制和上報審批;負責對中心村以下村莊的規划進行技術審查和審批;負責村鎮建設,舊村改造工作;負責規劃區外建築行業、農村個體建築工匠的管理及村鎮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管理;負責全區建制鎮、集鎮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收取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用事業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公用事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條例;研究擬定轄區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並指導實施;負責轄區道路、生活污水處理、垃圾清運等公用事業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道路建設等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黨組書記、局長章金寶: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周賢池: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安全生產、建設行政執法、精神文明建設、文明視窗創建、黨務、群團、紀檢監察、信訪、老幹部、計畫生育、人事教育、綜合治理、政務公開、物資採購、機關後勤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聯繫建設稽查執法大隊、城區建設管理所、老竹建設管理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葉向榮: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城市社區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村鎮規劃和建設管理、村鎮規劃編制和審批、測繪管理、局財務;分管規劃管理科(行政審批科)、公用事業管理科、村鎮設計室,聯繫公用事業管理所、碧湖建設管理所、雅溪建設管理所、黃村建設管理所。

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馮遠: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建設項目招投標、城市規劃區外施工許可、建築企業資質初審、住宅與房地產業管理、物業管理等工作;分管建築業管理科、房地產管理科,聯繫物業管理中心、房改辦、大港頭建設管理所、聯城建設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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