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蓮都區供銷社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區委、區政府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區供銷合作社發展規劃,指導基層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
(二)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和各項為農服務工作,按照政府授權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適時調控市場。
(三)堅持辦社宗旨,協調與有關部門關係,為“三農”提供綜合服務,參與興辦農村專業合作社,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效益農業發展。
(四)向區政府反映農民社員和基層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基層社及其所辦企業的合作權益。
(五)指導社辦企業和基層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開拓農村市場。
(六)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的權利,開展社有資產的管哩和經營,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社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區供銷社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督查;審核、起草檔案、材料等工作;負責區社系統的人事、勞資、社會保障、專業技術職務等工作;負責文秘、保衛、保密、檔案、信息、信訪和行政後勤以及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紀檢、工 會、婦女工作及人事檔案管理。

財務審計科(社有資產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會計、稅務、信貸、審計的法規制度;指導系統財務工作;審核、管理區社經費收支,負責會計核算、報表彙編、財務分析等日常財務會計工作;負責系統社有資產的管理、監督;負責對系統各單位內審和執行國家財經紀律的監督;負責保管會計憑證、帳薄、報表及相關檔案資料。

業務科

負責宣傳、貫徹上級黨委、政府有關發展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供銷社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管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積極開展為“三農”服務;指導基層社的改革工作和各項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開拓農村市場;組織協調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防汛抗旱等物資的儲存、供應和各項為農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企業技改、工商登記、質量、契約、標準、認證、食品衛生、打假治劣、安全生產、行業統計等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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