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霧試驗箱技術條件

鹽霧試驗箱技術條件

《鹽霧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0587-2006)》與GB/T 10587—1989相比的主要變化:a) 本標準增加了“術語和定義”一章,內容採用IEC 60068—3—5和IEC 60068—3—6的相關部分;b) 按IEC 60068—3—5的溫度波動度的概念,溫度波動度指標改為1℃(見5.1.2);c) 按IEC 60068—3—5的溫度數據記錄要求,改為每分鐘記錄一次數據(見6.3);d) 擴大了使用環境條件中大氣壓的範圍(4.1);e) 修改了試驗負載條件要求(4.3);f) 對鹽霧箱的結構要求作了補充;g) 工作室內的測試點數量與位置按GB/T 5170.8作了調整;h) 增加了電絕緣強度的要求(見5.3.1);i) 溫度與鹽霧沉降率性能的測試改在空載條件下進行(見6.2.2);j) 增加了溫度偏差測量不確定度評定方法及其套用的信息(見附錄B)。《鹽霧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0587-2006)》的附錄A和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鹽霧試驗箱技術條件(GB/T 10587-2006)》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由機械工業儀器儀表綜合技術經濟研究所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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