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區政府採購中心

(二)依據政府採購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實施相應的規章制度。 (三)接受政府採購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以及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對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 (五)接受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業務指導。

鹽田區政府採購中心主要職能
(一)負責區本級各行政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集中採購業務委託,根據採購業務需要,組織實施集中採購事務。
(二)依據政府採購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實施相應的規章制度。
(三)接受政府採購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以及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對政府採購活動的監督。
(四)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採購,並對招標代理機構受理的採購項目依法進行監督。
(五)接受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業務指導。
(六)辦理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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