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機構名稱鶴山市司法局
二、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司法行政規定的起草、修改、清理、彙編等工作,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參與依法治理和司法協助工作。
(三)管理、監督、指導律師和公證工作及其業務活動,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管理、監督、指導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安置幫教工作。
(五)管理、監督、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和人事管理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政工辦(副科級)負責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及派出機構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作風建設和人事管理工作;辦理許可權範圍內幹部的考察、任免和調配工作;管理、指導司法行政系統幹警的業務培訓工作;協助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考試、報批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及派出機構的黨務工作、離退休幹部、計畫生育、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對局及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和上級有關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及負責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二)辦公室
負責協調各股、處、所的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組織綜合性會議,收集、分析、上報、反饋各類司法信息,參與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和指導司法行政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司法外事交流、接待和機關機要、文秘、檔案、信訪、統計、政務公開、保密、電子政務建設等工作;負責安全保衛、車輛管理、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核算及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財務監督管理;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法制宣傳教育股(掛市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制定全市普法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指導、檢查各鎮、各行業、各單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辦市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政法系統幹部法律知識的繼續教育;負責成人法學教育工作。
(四)公證律師管理股
管理、監督、指導公證、律師、企事業法律顧問機構工作;負責公證處和公證員以及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資格審查年檢註冊工作;指導、管理政府公職律師開展工作;負責全市公證員、律師職業道德教育與獎懲;受理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查處;組織對公證、律師案件的評查,接受上級業務部門、協會的監督;組織公證、律師業務培訓,綜合協調全市律師工作。
(五)基層工作管理股
管理、監督、指導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的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參與基層法制宣傳和社會綜合治理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六)社區矯正工作股
負責制訂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助各鎮(街道)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社區矯正工作;組織協調社區服刑人員的接收、管理、教育、幫扶、考核獎懲、解除矯正工作;組織處置社區服刑人員重大突發性事件。
四、聯繫方式
單位地址:鶴山市沙坪街道辦新華路1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