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鴻茅藥酒案](/img/1/b27/nBnauM3X4YTO0ADMxgjM0YDM0UTM5YDMwIjMxADMwAzMxAzL4IzL1UzLt92YucmbvRWdo5Cd0FmL0E2LvoDc0RHa.jpg)
2017年12月22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到涼城縣公安局報案稱:網際網路上有人對“鴻茅藥酒”進行惡意抹黑,稱鴻茅藥酒是“毒藥”。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和虛假信息,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總計300餘萬,造成鴻茅國藥直接損失1425375.04元。同日,涼城縣公安局同意立案偵查,於2018年1月10日對嫌疑人譚秦東跨省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2018年1月25日經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對譚秦東進行逮捕,並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件處置
2018年4月15日,@涼城縣公安局通報,內蒙古鴻茅國藥
股份有限公司商業信譽、商品聲譽被損害案已移送審查起訴。
2018年4月16日,國家藥監局與公安部針對近期媒體高度關注的“鴻茅藥酒”事件迅速做出回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鴻茅藥酒有關事宜的通知,責令鴻茅藥酒對虛假廣告作出解釋。並在回應記者問時稱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公安部也高度重視,立即啟動相關執法監督程式,已責成內蒙古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核查工作,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法辦理,相關工作在抓緊依法推進中。
2018年4月17日,@涼城縣檢察院通報,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已於2018年4月17日17時30分將涉嫌損害商業聲譽案的譚秦東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並決定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18時許,在取保候審後,譚秦東走出涼城縣看守所。
2018年5月17日下午4點12分,微博認證信息為譚秦東妻子的劉璇在微博發布個人聲明稱:“承認在標題用詞上考慮不周,缺乏嚴謹性。如果因該文對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帶來了影響,本人在此深表歉意,同時希望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諒解。”
2018年5月17日下午17時23分,鴻茅藥酒公司在微博上發表了聲明說,經公司研究決定接受譚秦東本人所做的致歉聲明,並向涼城縣公安局撤回報案並從涼城縣人民法院撤回侵權訴訟。
案件結果
“鴻茅藥酒案”當事雙方譚秦東和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已相互達成和解,並分別通過微博平台公開發表聲明。
2018年5月17日,涼城縣公安局決定依法撤銷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