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岡縣人民政府關於2009至2010年度茶葉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6.進一步加強茶園管理。 9.加快茶葉加工廠建設。 12.加強茶葉質量的檢測和管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工業園區籌委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縣委“以茶富民、以茶強縣”的發展思路,縱深推進綠色戰略,加快我縣茶葉產業發展步伐,促進全縣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經縣人民政府研究,現就2009至2010年度茶葉產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地建設
1.培育茶樹良種繁育基地500畝,每畝給予 1000元補助。
2.在規劃區域內新建高標準良種茶園,經縣政府分階段檢查驗收合格後,每畝補助種茶戶250元建園經費,獎勵鄉鎮政府30元工作經費。
3.凡在2009年度通過土地流轉建園的,其土地流轉費進行一次性補助。其中:個人獨資建園100至500畝的,每畝補助種茶戶50元;個人獨資建園500畝以上的,每畝補助種茶戶200元。土地流轉必須有與農戶簽定並經村委會簽證的契約為依據,個人獨資建園500畝以上的,還需司法公證。
4.鼓勵“以點擴面、以企帶戶”擴建茶園。對於以企帶戶連片建園100畝以上,並有生產投資和利益分配契約的,經檢查驗收後,每畝在享受建園補助的同時給予企業50元獎勵。
5.全縣計畫補植茶苗5000畝,由縣農業局統一供苗,但種茶戶每畝需先交納50元茶苗款(由鄉鎮統一收交縣農業局)。
6.進一步加強茶園管理。對2007年度新墾茶園每畝補助30元,對2008年度新墾茶園每畝補助50元;對2009年度新墾茶園每畝補助60元(按半年度兌現)。補助均以實物方式兌現。同時,每畝統籌安排10元管理工作經費。
7.鼓勵發展有機茶。凡企業自建300畝以上連片茶園申報有機認證的,每畝補助100元。分三次兌現,獲得有機認證兌現40%,獲有機轉換認證兌現30%,貼牌生產兌現30%。凡加工廠獲得有機認證的獎勵3萬元,分兩次兌現。
8.繼續幫助解決信貸困難。對自建茶園10至50畝且貸款不足5萬元的農戶,經信用社核查後,可由鄉鎮向縣農辦申請小額貼息貸款。對50畝以上的大戶實行分類管理,經富民擔保公司審核,符合擔保條件的予以擔保貸款。
二、加工建設
9.加快茶葉加工廠建設。鼓勵在茶葉專業帶新建10家規模加工廠,凡建設標準符合全縣茶葉加工總體規劃,且在2010年3月1日以前建設完畢並投入使用的,經縣農業局驗收後,根據建設規模給予40萬元至60萬元的基礎設施建設補貼;同時,根據生產發展現狀,經審批後,建設10家符合食品加工要求的分廠,其功能完善、外觀符合茶旅一體化要求的,經縣農業局驗收後,每家給予3萬元至10萬元的基礎設施建設補貼。
10.經縣政府審批新建、擴建的茶葉加工企業,凡廠址選擇使用存量國有土地的,其土地出讓按國有土地出讓程式辦理,出讓金每畝超過1萬元的部分,由縣財政安排相應預算資金進行補貼和完善手續。
11.根據茶園及加工廠布局情況,在全縣新建10個茶青交易市場,每個投入10萬元至15萬元。對暫不能建茶青市場的地方,安排一定經費,支持村、組組織茶青交易。
12.加強茶葉質量的檢測和管理。支持建設有機茶檢測與包裝中心,所有有機茶必須經該中心檢測合格並貼牌後才能銷售;鼓勵企業建設“綠寶石”產品研發與分包中心,提高茶葉下樹率,促進企業間的橫向聯合。
三、市場建設
13.凡在遵義、貴陽、重慶、上海、北京、廣州等指定城市開設鳳岡鋅硒茶專賣店的,經縣茶海辦核實並報縣政府審定後,一次性給予0.5萬元至2萬元補助。
14.鼓勵各加工企業積極開拓市場,根據納稅金額進行獎勵,獎勵標準為:年納稅100萬元以上的,獎勵稅金總額的20%;年納稅50萬元以上的,獎勵稅金總額的15%;年納稅20萬元以上的,獎勵稅金總額的10%。
15.加大鳳岡鋅硒茶公共品牌的宣傳推介和管理力度。對參加指定展銷會的企業,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由縣茶協制定公共品牌的標識標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同時,在廣告宣傳和政策扶持上向獲得“貴州十大名茶”的品牌傾斜。
16.在機場設立經營專櫃,在高速公路上設立固定宣傳牌推介鳳岡鋅硒茶系列產品的,經縣茶海辦考察,報縣政府審定後,給予一定補助。
17.統一建立現代農業信息平台,積極利用信息技術宣傳推介鳳岡茶。
四、人才建設
18.建立和完善技術人才服務體系。各茶葉專業村由茶葉專業合作社選聘1至2名茶葉技術輔導員,其補貼在每年的茶葉管理工作經費中列支,工作實績接受鄉鎮茶葉站的考核。
19.大力培養實用型茶葉技術人才,以縣茶葉中專班和茶葉加工廠為載體,建立實用技術培訓中心,整合相關培訓政策和資金,對參加培訓並獲得資格證書的給予500元獎勵,對在省茶校就讀的本縣學生一次性補助1500元,對在縣職校就讀的本縣學生一次性補助1000元。
20.積極引進和招收部分高學歷茶學專業人才,引進茶葉行銷人才,提高茶葉技術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
21.繼續堅持並規範幹部職工停職帶薪領辦茶產業工作。一般停職帶薪年限為3年,其個人建園面積超過500畝的可以申請適當延長;停職帶薪幫扶企業的一般年限為3年,所幫扶企業為市級以上龍頭企業的可申請適當延長。
五、茶旅一體化與茶文化建設
22.按生態旅遊業建設的標準和要求,結合茶產業發展,強化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旅遊商品開發與推介力度,大力促進茶旅一體化建設。
23.繼續舉辦茶文化知識競賽、茶徵文比賽、茶文化藝術表演賽,並重點在茶葉銷售區舉辦茶事推介活動。
24.鼓勵企業通過各種媒體宣傳鳳岡茶文化。大力支持文化藝術工作者創作茶文化作品,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的給予適當獎勵。
25.以“有機田園文化”為統領,積極挖掘和培育本土茶文化,進一步豐富鳳岡茶文化的內涵,助推鳳茶出山。
本檔案所列補貼(助)標準就高不就低(含項目資金),但只能享受一項補貼(助)。此前縣人民政府發布的各項茶產業政策,自2009年9月1日起停止執行,均以本檔案為準。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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