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鳳凰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是縣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受縣人民政府、縣人武部雙重領導。平時擔負組織領導人防戰備建設任務,戰時擔負組織城鎮人民進行防空襲鬥爭任務。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成立於2002年,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副科級機構,2008年12月升格為正科級單位。現有兼職主任1名,專職副主任1名,工作人員5名,暫無內設股室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鳳凰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是縣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受縣人民政府、縣人武部雙重領導。平時擔負組織領導人防戰備建設任務,戰時擔負組織城鎮人民進行防空襲鬥爭任務。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成立於2002年,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副科級機構,2008年12月升格為正科級單位。現有兼職主任1名,專職副主任1名,工作人員5名,暫無內設股室機構設定。

機構職責

平時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實施〈人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監督檢查各級人防落實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

(二)制定和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建設發展規劃。

(三)組織制訂城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計畫和疏散基地建設規劃,組織制定物資儲備、水電供應等各種後勤保障方案,組織訓練民眾防空隊伍。

(四)組織制定和落實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和計畫。

(五)制定和組織實施人防工程建設計畫,審查防空地下室的擴初設計,並檢查其實施情況;監督檢查、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在平時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負責管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工作,按照規定收取易地建設費,並負責費用的管理和使用。

(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對廣大民眾進行防空知識教育和中學生防空常識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

(七)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各種人民防空專業技術班幹部的教育和培訓。

(八)負責全縣人民防空經費、物資的管理和使用,編制預決算,並實施監督檢查。

(九)承辦縣政府、縣人武部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戰時職責

(一)掌握空中敵情,發放空襲警報,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民眾進行疏散和隱藏。

(二)組織指揮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戰鬥行動,積極配合城鎮防衛作戰。

(三)組織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協同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四)協同縣人武部搞好城鎮和要地防空的組織指揮工作及通信保障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財務、人事勞資、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

工程科

1、貫徹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人防工程建設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2、組織進行人民防空法的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3、對人防工程平戰結合使用單位進行審查,核發《人防工程使用證》。

4、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區人防工程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

5、組織對違反人防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採取控制措施。

6、對違反人防工程建設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實施處罰,對立案案件提出處理意見。

指揮通信科

1、負責人防通信警報的管理工作,制定人防通信警報管理的規章制度。

2、組織開展人防通信警報工作檢查,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3、受理有關人防通信警報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並向審理委員會和複議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

4、負責製作並送達有關人防通信警報執法工作的通知、複議、強制執行申請的法律文書。

5、負責制定全區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實施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的建設和管理。

6、對違反人防通信警報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立案審理,提出處理意見,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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