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涅盤浴火重生

鳳凰涅盤浴火重生

鳳凰涅槃,浴火重生。在傳說當中,鳳凰是人世間幸福的使者,每五百年,它就要背負著積累於在人間的所有痛苦和恩怨情仇,投身於熊熊烈火中自焚,以生命和美麗的終結換取人世的祥和與幸福。同樣在肉體經受了巨大的痛苦和輪迴後它們才能得以重生。垂死的鳳凰投入火中,在火中浴火新生,其羽更豐,其音更清,其神更髓,成為美麗輝煌永生的火鳳凰。此典故寓意不畏痛苦、義無反顧、不斷追求、提升自我的執著精神。這段故事以及它的比喻意義,在佛經中,鳳凰涅槃又被稱為“涅槃”。

注釋介紹

在傳說當中,鳳凰是人世間幸福的使者,每五百年,它就要背負著積累於在人間的所有痛苦和恩怨情仇,投身於熊熊烈火中自焚,以生命和美麗的終結換取人世的祥和與幸福。同樣在肉體經受了巨大的痛苦和輪迴後它們才能得以重生。垂死的鳳凰投入火中,在火中浴火新生,其羽更豐,其音更清,其神更髓,成為美麗輝煌永生的火鳳凰。此典故寓意不畏痛苦、義無反顧、不斷追求、提升自我的執著精神。這段故事以及它的比喻意義,在佛經中,鳳凰涅槃又被稱為“涅槃”。

涅槃是佛教教義,其為音譯,意譯為滅、滅度、寂滅、安樂、無為、不生、解脫、圓寂。粗淺地講,就是除盡了煩惱,達到不生不滅,永久安全和平、快樂寧靜的境界。

原著描述

鳳凰涅盤浴火重生鳳凰涅盤浴火重生

《涅槃無名論》中的記載如下:“ 無名曰:夫至人空洞無象,而萬物無非我造。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聖人乎!何則? 非理不聖,非聖不理,理而為聖者,聖人不異理也。故天帝曰:般若當於何求?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求,亦不離於色中求。又曰: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斯則物我不異之效也。所以至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即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通,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經曰: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又曰:諸法無邊,故菩提無邊,以知涅槃之道,存乎妙契。妙契之致,本乎冥一,然則物不異我,我不異物,物我玄會,歸乎無極,進之弗先,退之弗後,豈容終始於其間哉!天女曰:耆年解脫,亦如何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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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成我們現代的語言:無名者說,達到一定境界的人必有空寂靈昧的體驗,體驗到空境,就不會在意世界萬象的事物,萬物由我心流出,執萬物與我合一,只有聖人

能做到!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不掌握這個真理就不能成為聖人,反之,不是聖人也不能知道這個真理,正因為掌握了這個真理才成為聖人,所以聖人與真理契合無間,凡是聖人都不能離開這個真理!這正如般若觀照所說的色心不二,相即相離,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的不二之理。從緣起法的角度來看,萬法為空,空為萬法,見佛即見法,見法即見空,諸法性空,即成見佛,物我兩忘,不一不異。所以通達空境的聖人總是勘玄機於先兆,隱未來於變化,將東南西北上下六合統攝一心,過去未來同成一體。古來今往都是一樣,窮本極末,沒有二致。將浩浩然物我一心,就是涅槃。這就是佛經里說的“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又因為諸法無邊,故求得解脫也無盡,由是推知,涅槃之道在於保持契會妙理之“妙契”,有了“妙契”,乃知萬法冥然一體的真理。萬物與我沒有本質的差別,我與萬物實質一樣,物與我玄妙會通,無極是它們最後歸宿。涅槃就是進而不前,退而不後,無始無終,終始不在其間!天女說:耆年(舍利弗——引者注)的解脫也無終始。

典故傳說涅槃是古印度梵文的音譯,意譯“圓寂”、“滅度”等。原意是指火的熄滅或風的吹散.佛教建立後,將其吸收進佛教教義,把涅槃解釋為對煩惱、欲望、諸苦及生死的最後的斷滅.涅槃做為一種宗教修習所要達到的理想境界是各派所公認的。鳳凰涅槃的意思是得到一種解脫,擺脫了煩惱,貪慾等的束縛,不為塵世所累.

傳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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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與火有關的美麗神話。傳說中的天方國,有一對神鳥,雄為鳳,雌為凰。滿五百歲後,集香木自焚,復從死灰中更生,從此鮮美異常,不再死。雄奇的大黑山上,全彩雷射燈映射出長達數公里的時光隧道和漫天的雲彩,高達十米的烈焰從山頂噴薄而出,飛瀑飛流直下,在水與火的交融中,鳳在歌鳴,凰在和弦,演繹一部五百年前的神話,一個流傳千古的美麗傳說。

“鳳凰涅槃,浴火重生!”鳳凰經過烈火的煎熬和考驗,在熊熊大火中誕生新的生命,類似基督教義中的“拯救論”,人只有在堅持的力量下才會誕生新的面貌。'

傳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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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是人世

間幸福的使者,每五百年,它就要背負著積累於人世間的所有不快和仇恨恩怨, 投身於熊熊烈火中自焚,以生命和美麗的終結換取人世的祥和和幸福。 同樣在肉體經受了巨大的痛苦和輪迴後它們才能得以更美好的軀體得以重生。

傳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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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荊州之火鳳凰

的由來:荊州是楚文化的發祥地,相傳楚國有一年發大水,連續三個月降雨不見天日,全國成了水鄉澤國,老百姓苦不堪言,楚國國君設壇祭日,祈求太陽早日出來,沒想到邪惡的烏龍繼續降雨,國君詔令天下勇士討伐邪惡的烏龍,都被烏龍打敗並吃掉。有一謀士說,在楚國的東邊有一座鳳凰山,山上有一隻神鳥名曰——火鳳凰。楚國國君和謀士請火鳳凰為人間除魔,火鳳凰義不容辭前去除魔,火鳳凰和烏龍大戰七七四十九天沒有分出勝負,火鳳凰最後只得犧牲自己,燃燒自己的心和烏龍拼搏,最後火鳳凰和烏龍同時化為灰燼,天地重現光明楚國百姓為了紀念火鳳凰,在鳳凰山上修了一座火鳳凰壇。還在我們平原山就是很大的方圓幾公里的。

詞語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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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涅槃一說出自於郭沫若先生同名作品,非中國古代傳說,在中國古代神話傳說中並無鳳凰會浴火重生的說法。郭沫若先生所作詩歌《鳳凰涅槃》中的鳳凰,其實是指西方傳說中的不死鳥(天方國古有神鳥名“菲尼克司”,滿五百歲後,集香木自焚,復從死灰中更生,鮮美異常,不再死)。作者通過借鑑西方不死鳥的傳說為素材,通過鳳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故事,表達了徹底埋葬舊社會、爭取祖國自由解放的思想和詩人對自由,平等,和諧的新社會的無限嚮往。

西方神話中的“不死鳥”,與中國傳說中的鳳凰有一定的差別。西方的不死鳥與鷹相像,而中國傳說中的鳳凰在形象上則是較像雞、雉、孔雀。不過近代由於受到西方不死鳥(Phoenix)浴火重生的神話以及日本流行文化的影響,華人在翻譯與認知上也有把不死鳥當成鳳凰或朱雀的情況。

此處有爭議,也有證據言中國亦有鳳凰浴火重生的傳說。

《廣雅》:“鳳凰,雄鳴曰即即,雌鳴曰足足”。飛翔五百年後,負香木飛入太陽神廟中,於神壇上自焚,翌日雛生,已著毛羽,第三日羽翼已豐滿,辭廟主而飛去。《淮南子》天文訓云:“火氣之精者為日”鳳凰為火精,是則鳳凰此鳥,在古時為日之徵象,原即所謂“金鳥”。

逸聞趣事

錢鍾書錢鍾書

黃永玉要

寫一個有關“鳳凰涅槃”的文字根據,但一點材料也沒有。《辭源》,《辭海》,《中華大辭典》,《佛學大辭典》,《人民日報》資料室,北京城的民族學院、佛教協會都請教過了,沒有!

忽然想起錢鍾書先生,連忙掛了個電話,錢先生就在電話里說了以下的這些話:

“這算什麼根據?是郭沫若1921年自己編出來的一首詩的題目。三教九流之外的發明,你哪裡找去?鳳凰跳進火里再生的故事那是有的,古羅馬錢幣上有過浮雕紋樣,也不是羅馬的發明,可能是從希臘傳過去的故事,說不定和埃及、中國都有點關係……這樣吧!你去翻一翻大英百科……啊!不!你去翻翻中文本的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在第三本里可以找得到。”結果馬上找到,解決了所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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