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燮文言文《鳥說》
原文養鳥①
所云不得籠中養鳥,而予又未嘗不愛鳥,但養鳥之有道耳。欲養鳥莫如多種樹,使繞屋數百株,扶疏茂密②,為鳥國鳥家。將旦時,睡夢初醒,尚展轉③在被,聽一片啁啾④,如《雲門》、《鹹池》⑤之奏;及披衣而起,頮面⑥漱口啜茗⑦,見其揚翬振彩⑧,倏往倏來⑨,目不暇給⑩,固非一籠一羽之樂而已(11)。大率平生樂趣,欲以天地為囿(12),江漢為池,各適其天(13),斯為大快。比之盆魚籠鳥,其巨細仁何如也(14)!
①選自《板橋家書》,作者鄭燮。
②扶疏茂密:枝葉茂盛紛披的樣子。
③展轉:來迴轉動。
④啁啾:鳥叫聲。
⑤《雲門》、《鹹池》:古代樂舞名,相傳是黃帝和唐堯之舞。
⑥頮面:洗臉。
⑦啜茗:喝茶。
⑧揚翬振彩:張開五彩繽紛的翅膀飛翔。
⑨倏:極快地,忽然。
⑩目不暇給:眼睛看不過來了。
(11)固非一籠一羽之樂而已:意思是本來就不是一籠一鳥的樂趣可比。
(12)囿:園林。
(13)各適其天:意思是各自順著它們的天性自由地生活。
(14)其巨細仁何如也:意思是這樣空間的大小,用心的仁慈或殘忍,相差多么遠啊!
上文所說不應該把鳥關在籠子裡養,可是我從來不曾不喜歡過鳥,只是養鳥有養鳥的方法罷了。只想養鳥,不如多種些樹木,讓樹圍繞著房屋多達幾百棵,枝葉茂盛,紛披拂動,成為鳥的樂園。每天早晨,從睡夢中剛剛醒來,還在被褥里翻來覆去時,就可以聽到一片鳥叫聲,就好像聽到《雲門》、《鹹池》等樂曲的演奏聲;等到起身穿好衣服,洗臉漱口,品味清茶時,看到它們張開五彩繽紛的翅膀飛翔,一下子飛來又一下子飛去,連眼睛也看不過來,享受到的這種樂趣本來就不是一籠一鳥的樂趣可以相比。大概人生的樂趣,就是把天地當做園林,把江河當做水池,各自順著自己的天性自由地生活,享受到這種情景才算是最大的快樂,比起那盆中養魚,籠中囚鳥來說,這樣空間的大小,用心的仁慈或殘忍,相差多么遠啊!
戴名世文言文《鳥說》
作品原文余讀書之室,其旁有桂一株焉,桂之上,日有啁啾者(1),即(2)而視之,則二鳥巢於其枝幹之間,去地不五六尺(3),人手能及之。巢大如盞(4),精密完固,細草盤結而成。鳥雌一雄一,小不能盈掬(5),色明潔,娟皎可愛,不知其何鳥也。
雛且出矣,雌者覆翼之(6),雄者往取食。每得食,輒息於屋上,不即下。主人戲以手撼其巢,則下瞰而鳴(7),小撼之小鳴,大撼之即大鳴(8),手下,鳴乃已(9)。
他日,余從外來,見巢墜於地,覓二鳥及鵱鷇(10),無有(11)。問之,則某氏僮奴取以去。
嗟乎!以此鳥之羽毛潔而音鳴好也,奚不深山之適而茂林之棲(12)?乃託身非所,見辱於人奴以死,彼其以世路為甚寬也哉?
作品注釋
( 1 )啁啾:象聲詞,形容鳥叫的聲音
(2)即:走近,靠近
( 3 )去:距離。
( 4 )盞:燈。
( 5 )掬:用手捧,盈掬:這裡指用手滿握。
( 6 )翼:翅膀。
( 7 )瞰(kàn):從高的地方向下看,俯視。
( 8 )即:就。
( 9 )已:停止。
( 10 )鵱:音構,鳥卵。這裡指幼鳥。
(11)旡:音無,通“無”。
(12)奚:何。棲(qī):住,歇息。
(13) 覆;蓋著
(14)巢:做巢
作品譯文
我讀書的房屋,它旁邊有一棵桂樹。桂樹上每天有關關叫聲,靠近一看,是兩隻鳥在枝幹之間做巢,離地不到五六尺,人的手可以碰到它。巢像小杯子一樣大小,精密完整而牢固,用細草纏結而成。鳥是一雌一雄,小的不能滿一捧, 毛色明亮而潔淨,美好潔白可愛,不知道是什麼鳥。
雛鳥將要出殼了,雌鳥用翅膀蓋著它,雄鳥去捕食。每次得到食物,就棲息在屋上,不馬上下來。房屋的主人戲弄地用手搖它的巢,它們就向下看著鳴叫,輕搖它輕叫,重搖它就大叫,手拿下來,鳴叫就停。 後來有一天,我從外面來,見鳥巢掉在地上,找兩隻鳥和雛鳥,沒有了。問它們的去向,是屋主的童僕抓走了。
唉!因為這鳥的羽毛潔白而且鳴叫聲音好聽,為什麼不到深山裡去尋找茂林棲息呢,託付身體到不合適的地方, 才會被奴僕屈辱而死。那人生上的路就很寬嗎?!
嘆世間:人間正道是滄桑!正如老子所說: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而補有餘。
這篇文章選自《南山集》。作者借鳥喻人,發出感慨,意圖在於揭露封建社會使人無法生存的殘酷現實。認為有識之士應該選擇適合自己的處所去發展,免得“託身非所,見辱於人奴以死”。
作者簡介戴名世(1653—1713),清代著名文學家,字田有,一字褐夫,世稱南山先生,安徽桐城人。康熙年間(1662—1722)進士,授編修。年少有文才,散文中尤長史傳文學。所作傳記,有不少記述抗清志士和遺民事跡,表現出他對明王朝的懷念,而對明末農民起義則持仇視態度。他的山水小品,也很清麗。後因所著《南山集》用了南明王朝永曆(1647—1683)的年號,判處謀反罪,被殺。其書也遭到禁毀。百餘年後,才有人收輯他的遺稿流傳於世。蘇軾散文《鳥說》
作品概況作品原文吾昔少年時,所居書室前,有竹柏雜花,叢生滿庭,眾鳥巢其上。武陽君惡殺生①,兒童婢僕,皆不得捕取鳥雀。數年間,皆巢於低枝,其鷇可俯而窺也②。又有桐花鳳四五百,翔集其間,此鳥羽毛,至為珍異難見,而能馴擾③,殊不畏人,閭裡間見之④,以為異事。此無他,不忮之誠⑤,信於異類也。
注釋譯文作品注釋
①武陽君:蘇軾的母親。
②鷇:初生的小鳥。
③馴擾:馴服順從。
④閭裡間:這裡指鄉里人。
⑤忮:嫉妒、歧視。作品譯文
我在少年的時候,所居住的書房前,種有翠竹松柏以及一些花草,鬱鬱蔥蔥地長滿在庭院裡,許多鳥在上面築巢。武陽君對殺生的行為很痛恨,囑咐家裡的小孩、奴婢及僕人,都不能捕捉鳥雀。幾年的時間下來,鳥巢把樹枝都壓彎了,鳥巢里孵的小鳥低下頭去都可以偷偷地看得到。還有一種叫桐花鳳的鳥也有四五百隻,飛翔在院子裡,這種鳥的羽毛是最為珍貴很難得見得到的,但(這種鳥)卻能很馴服不受干擾(地待在那兒),而且也不怕人。鄉村裡的人見到這種現象,都認為是很奇怪的事情。(其實)這也沒有什麼其他的原因,不外乎是(主人)對待這些鳥雀的誠心,對待這些不同於人類的動物一直守信用的原因。
這篇文章通過記敘作者一家人善待庭院中的鳥雀,幾年以後鳥雀能與人和諧共處的事情,說明了人與人之間只有互相尊重、互守信用才能和睦相處的道理。文中也體現了作者關愛生靈的品質和善於觀察生活、思考生活的精神。
作者簡介蘇軾(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1057年(嘉祐二年)進士。1069年(熙寧二年)上書宋神宗,批評王安石“新法”弊端,未被採納。1079年(元豐二年)知湖州,因“烏台詩案”入獄,出獄後貶為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乃躬耕東坡,自號“東坡居士”。1093年(元祐八年)哲宗親政,蘇軾出任河北安撫使、定州知州。1094年(紹聖元年)因被誣告彈劾,貶知英州(今廣東英德縣),後改為為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不得簽署公事。1100年(元符三年)徽宗繼位,下詔蘇軾徙廉州(合浦),旋改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第二年病逝於常州。他在詩、詞、文和書法、繪畫等方面均有卓越成就,著有《蘇軾詩集》50卷,《蘇軾文集》73卷,以及《東坡樂府》和書畫等傳世。